今天是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扬建管〔202018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0114日,省安全生产第十督导组巡查发现邗江区天山·国宾壹号工地有2个非法设置的大型储油罐,次日,又发现1辆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正在装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并将问题反馈我市,市领导高度重视。119日,陈锴竑常务副市长作出批示:请邗江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市商务局、住建局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梳理、交办、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受监在建工地私设储油罐存储、流动加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决定从现在起至1126日,开展全市受监建筑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在建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要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加大整治力度

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建筑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受监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逐一经手,个个过目,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等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私设储油罐存储、流动加油等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责令该工地全面停工整顿,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依法坚决取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全员参与

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此次开展建筑工地非法储油设施、设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打击整治进展情况,营造声势。要公布举报电话,明确举报方式,落实举报属实有奖等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和工地员工主动提供此类违法线索,保持打击高压态势,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追责问责

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压紧压实监管责任,细化整治任务,明确整治时限,扎实推进此次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属地管理。凡在这次非法储油设施、设备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敷衍了事走过场,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监管建筑工地存在非法储油设施、设备或自设加油点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严格信息报送,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一是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凡排查出私设非法储油设施、设备的,要随时向属地有关部门和我局报告有关情况,坚决予以整治。二是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三是1125日前,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盖有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及W0RD电子档)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张荣伟,电话:87316019QQ邮箱:465403778@qq.com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12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pdf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4018号-1
TEL:86-0514-82987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