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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扬建管202111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20236号)和《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112日至211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1.各在建工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措施情况。是否落实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坠、防触电等管理措施;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结冰是否及时清除;高处作业人员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雨雪和大风天气是否组织施工作业;登高作业人员是否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宿舍内是否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是否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

2.各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各项目部疫情防控体系是否健全,全面做好组织排查、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是否对重点地区人员的加强防控;是否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是否强化宿舍及食堂管理,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是否及时配发防护用品,并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3.各在建工程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参建各方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要求,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等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带班管理;是否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是否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发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是否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4.各在建工程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情况。是否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各在建工程要高度重视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周报表》(附件1)认真如实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情况要留档备查,每周五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时上传“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确保通过自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和疫情事件。

2.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工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所属在建工程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有超危工程施工的项目要全部覆盖,其他一般项目开展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对“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并每日填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刘涛,电话82987278,邮箱yzajz@163.com

    

附件: 1.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周报表

         2.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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