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安监〔2021〕7号
各县(市、区)安监站:
为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8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942号)等文件要求,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丰富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经研究,我站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创建一批示范工地,充分发挥样板引路作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创建内容
各地建设工程安监机构要借助本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督促各项目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精心指导和培育一批县区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并在县区级示范工地中,推荐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
三、创建标准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手册》《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检查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确定。
四、组织评选
我站将根据各地区的推荐名单,依据创建标准,适时组织考核评选。凡被各地评为县区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的项目,优先推荐为“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被评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的项目,优先推荐为“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
五、观摩安排
观摩时间预计为今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统一组织观摩和交流。
六、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5月25日之前将推荐名单报至市安监站。
联系人:刘涛 82987278
电子邮箱:yzajz@163.com
附件:扬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申报推荐表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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