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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扬建管〔20218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高温、汛期、雷暴大风等气候造成施工过程中不确定性安全因素增多,为做好特殊、重要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结合《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212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参建各方是否通过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构建和完善日检、周检、旬检、月检、领导带队检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等多层级安全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查找管理缺陷,制定整改计划和改进措施;是否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屡教不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罚;是否将安全检查信息、安标考评、危大工程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等信息及时录入“省安管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语音提示是否实现全面覆盖。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是否按照要求建设“智慧工地”。

(二)危大工程管控。施工单位: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的程序是否正确;是否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总监是否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是否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是否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三)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管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具有足够的防风、防涝、防雷和防倾覆能力。塔吊、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基础是否稳固可靠,排水措施是否到位。起重机械是否“一机一档”管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装验收、使用登记、检测报告等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定期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起重机械是否按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巡视检查。

(四)基坑工程。基坑工程是否按方案施工,基坑支护、基坑排水和基坑监测是否按方案实施,基坑周边是否超载,基坑工程排水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排水是否及时,基坑桩孔、沟槽、基坑等是否有效防护。是否开展基坑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五)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是否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规范设置临时用电“三大系统”(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三级箱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漏电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是否存在随意配电、私拉乱接等行为。

(六)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楼层、作业平台等“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各类钢结构、斜坡屋面等高处作业时,是否设置生命线。

(七)施工作业管理。各项目部是否做好大风、暴雨、雷电、防汛等恶劣响应预案,是否根据气象部门提示合理安排工期,合理调配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是否存在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等行为。对于因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前提的,是否及时采取停工、撤人等措施。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从2021710日至20218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自查阶段(202172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检查要求,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单位,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按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到位,自查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查。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1726日至815日)。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所监管的项目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危大工程较多的在建项目,重点检查以“网格化”管理体系为主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在检查中被发现隐患较多、整改不及时或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2021815日下班前,各地将执法检查数据(附件2)汇总报至市住建局安监站(邮箱:yzajz@163.com)。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1816日至831日)。市住建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检查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挖掘、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检查不力、成效较差的一些地方和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用表

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数据汇总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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