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22〕12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房屋市政工地设立《“三违”曝光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建立健全企业反“三违”规章制度体系。
二、开展反“三违”日检查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反“三违”日检查工作制度,明确专门人员每日开展反“三违”检查,填写《建筑施工反“三违”日查表》(附件1),监理单位应每月审查《“三违”人员惩戒信息月报表》(附件2)。
三、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
施工单位应建立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停职培训、经济处罚等惩戒措施,并在工地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三违”曝光台》(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整治“三违”行为,并严格对照企业和项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和曝光。
(二)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监管。各地住建部门要将反“三违”纳入执法检查的重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反“三违”检查和设立曝光台的,视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律依法移交行政处罚和记录不良行为。
附件:1. 建筑施工反“三违”日查表
2.“三违”人员惩戒信息月报表
3.“三违”曝光台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表格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