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施工安全基本常识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施工安全生产纪律,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达到安全生产。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一、安全的概念

1.安全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进行保护,同时还要保护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生产进行。

3.事故

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二、安全生产的方针

1)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第一”是原则和目标,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确立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3)“安全第一”的方针,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的观念,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牺牲安全。

4)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生产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正常进行,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5)“预防为主”的手段和途径,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根据生产活动的特点,对不同的生产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6)对于施工活动而言,“预防为主”就是必须预先分析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场地等,预测和评估危害程度,发现和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指定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将危险消灭在转化为事故之前。

总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国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权利、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指导思想,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三、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与生产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是一个整体。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不能将两中对立起来。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尽一切可能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和条件,积极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使作业人员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2)安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着生产活动进行,不仅要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还要促进生产的发展,离开生产,安全工作就毫无实际意义。

四、工人上岗的基本要求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必须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企业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五、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作业班组三级教育。

1.施工企业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部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作业班组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六、杜绝“三违”现象

1.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指挥职工冒险蛮干,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对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人员工作不扎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等。

2.违章作业

违章操作,无章可循。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把其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拿来照搬照抄,其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差。

3.违反劳动纪律

在班时脱岗和窜岗,班前酗酒、熬夜,上班时体力不支;职工碰到过节、农村大忙和婚丧喜事,在班期间精力不集中,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

七、三不伤害

三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能被别人伤害。”

自己不违章,只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

 

第二节  建筑施工的特点

1)建筑施工最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根本点。建筑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座厂房、一栋楼房、一座烟囱或一件设备,一经施工完毕就固定不动了。

2)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个特点。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项目。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地区,也可能在另一个地区,那么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地在不同的地区间流动。

3)露天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屋面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

4)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建筑业是我国发展最早的行业,可是几千年来,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从事着繁重的体力劳动。

5)建筑产品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变化大,规律性差。每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

6)近年来,建设任务正由以工业建筑为主向以民用建筑为主转变,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

建筑施工复杂又变幻不定,由于以上各种因素,因此不安全因素多。特别是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流动分散,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发生。

第三节   施工安全生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凡2m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能开动使用。

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7)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第四节  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是建筑活动的场所。也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和形象。

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园安全和健康,达到安全生产。

现场应当实现围挡、大门、标牌装饰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

现场应做到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垃圾不遗撒,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增添光彩。

二、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要做到施工完一层清理一层,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拉走。

现场内各种管道都应做好保护,防止碾轧,接头处要牢靠,防止跑、冒、滴、漏。施工中的污水应用管道或沟槽流入沉淀池集中处理,不得任意向现场排放或流到场外及河流。

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钢筋要分规格存放,不得侵占现场道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施工。

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外。乙炔瓶禁止倒放,防止丙酮外溢发生危险。

工地临时宿舍应做到被褥叠放整齐,个人用具按次序摆放,衣服勤洗勤换,污水不乱泼乱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室外环境整洁,保证睡眠和休息。

三、饮食卫生

工地食堂应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

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食品的制作及洗涤工作。炊管人员无健康证的不准上岗。

饭前洗手,不吃不干净的食品,不喝生水,保证身体健康。

四、施工现场放火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证,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后,方可操作。动火证只限于当天本人在规定地点使用。

每日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无隐患,电闸已拉开,门已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料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高处焊接下方设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

几种灭火器的性能和用途

灭火器种类

二氧化碳灭火器

四氯化碳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1211灭火器

规格

2kg以下

2~3kg

5~7kg

2kg以下

2~33kg

5~38kg

8kg

 

50kg

1kg

2kg

3kg

药剂

液态二氧化碳

四氯化碳液体,并有一定压力

钾盐或钠盐干粉并有盛装压缩气体的钢瓶

二氟一氯溴甲烷,并充填压缩氮

用途

不导电

扑救电气精密仪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物质火灾

不导电

扑救电气设备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乙炔、二硫化碳火灾

不导电

扑救电气设备火灾,石油产品、尤其、有机溶剂、天然气火灾,不宜扑救电机火灾

不导电

扑救电气设备火灾、油类、化工化纤原料初起火灾

效能

射程3m

3kg,喷射时间30s,射程7m

8kg,喷射时间4~8s,射程4.5m

1kg,喷射时间6~8s,射程2~3m

使用方法

一手拿喇叭筒对着火源,另一手打开开关

只要打开开关,液体就可喷出

提起圈环,干粉就喷出

拔下铅封或横销,用力压下压把

检查方法

3月测量一次,当减少原重1/10时,应充气

3月试喷少许,压力不够时应充气

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或结块;小钢瓶内气体压力,每半年检查一次,如重量减少1/10,应换气

每年检查一次重量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

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不要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放置消防器材处,应设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须垫高放置,周围3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第一节  高处作业的基本概念

2m以上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若防护不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事故。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人体从超过自身高度的高处坠落就可能受到伤害,高处作业高度越高,可能坠落范围半径越大,作业危险性就越大。

把在特殊和恶劣条件下的高处作业称为特殊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高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防护、防护不好或作业不当都可能发生人或物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着下面人的事故,称为物体打击事故。长期以来预防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始终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第二节  高处作业的基本类型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一、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

1)在基坑施工时的基坑周边;

2)框架结构施工的楼层周边;

3)屋面周边;

4)尚未安装栏杆的楼梯和斜道的侧边;

5)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还有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侧边,水箱水塔周边等的作业也是临边作业。临边高度越高,危险性越大。

二、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高处作业,包括施工现场及通道旁深度在2m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的作业。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建筑物建成前,不能安装正式栏杆等围护结构;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这些洞口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三、 攀登作业

攀登作业是指: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设脚手架、张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都属于这种作业。

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由于没有作业平台,只能攀登在脚手架上或龙门架、井字架、桩机的架体上作业,要借助一只手攀,一条脚勾或用腰绳来保持平衡,身体重心垂线不通过脚下,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坠落。

四、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架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架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混凝土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五、 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现场施工上部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地面上的人员搬运材料、制作钢筋,或外墙装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进行面层装修等等,都是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调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第三节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须体检合格,衣着灵便,高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装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体检合格后,才能从事高处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或拖鞋及赤膊裸身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出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或拆除。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专项规定和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一般为0.91.1m。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及挡脚板组成,栏杆的材料、立柱的固定、立柱与横杆的连接等应有足够强度,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kg的外力。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作全封闭。井字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要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方都要装设安全防护棚。

    垂直运输各层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装设安全门外,防护栏杆上下必须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2)对于洞口作业,可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对楼板、屋面、平台上的洞口,洞口边长小于50cm时要盖严,盖件要固定,不准挪动;洞口边长大于50cm时,洞边要设防护栏杆,栏杆底设挡脚板或在洞口下装设安全网。

    对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要加设防护门,也可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其中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要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闭。对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未落地的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要装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对临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孔洞口,都应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防护外还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使用梯子时,梯脚底部应坚实、防滑,且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或设人扶梯;立梯工作角度以75°± 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缺档;如需接长,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最多为1m,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使用折梯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禁止骑在折梯上移动梯子。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使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模板时,要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不能站在墙上或模板的楞木上作业,也不要在支撑过程中的模板上行走。绑捆柱、墙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在骨架上攀登上下。装拆模板、绑扎钢筋其作业高度3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台,3m以下可用马凳。

悬空作业浇筑混凝土,如无可靠安全措施要挂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浇筑拱形结构时,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进行。浇筑储仓时,要先将下口封闭,然后搭脚手架进行。

在采用波形石棉瓦、铁皮瓦的轻型屋面上作业,行走之间必须在屋面上铺设带防滑条的垫板或搭设安全网。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以保证能接住上面的坠落物体。

利用塔吊、龙门架等机具作垂直运输作业时,地面作业人员要避开吊物的下方,不要在吊车吊臂下穿行停留,防止吊运的材料散落时被砸伤。

通道口和上料口由于上方施工或处在起重机吊臂回转半径之内,很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受其影响的范围内要搭设能防穿透的双层防廊或防护棚。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拆下的物件。

进入施工现场要走指定的或搭有防护棚的出入口,不得从无防护棚的楼口出入,避免坠物砸伤。

第四节  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架子工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建筑劳务工参与这种作业时,只能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未经培训合格之前,不能单独作业。架上作业时,人员、堆料不要超载。上下架子不要跳跃,避免冲击荷载。

一、脚手架的作用及常用架型

脚手架的主要作用是在高处作业时供堆料、短距离水平运输及工人在上面进行施工作业。高处作业的五种基本类型及安全隐患在脚手架上作业中都会发生。

脚手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施工期间在所规定的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产生变形、倾斜和摇晃;

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

    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型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架等。此外还有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等。

二、脚手架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常识

1)本章第三节所阐述的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常识的相关内容,在脚手架搭设、拆除及架上施工作业中都适用。

2)每个工程施工都应有脚手架施工方案,若采用超高、特殊、新型脚手架时,还须有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要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设前,班组长要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环境及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3)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出作业面一步架,但不宜一次搭的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岗位(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并保证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架子工工长会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确信合格后才能使用。下班时脚手架上不得留下未固定构件

4)架子使用中,通常架上的均布荷载,对砌筑施工架每平方米应不超过300kg,对装修施工架每平方米应不超过200kg

5)高层建筑施工的脚手架若高出周围建筑物时,应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或构筑物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

6)现阶段最常用的落地式多立杆扣件钢管架,其架上荷载是通过脚手板——小横杆——大横杆——立杆,最后传递到架子基础上。因此,架子的基础必须坚实,若是回填土时,必须平整夯实,并作好排水,以防地基沉陷引起架子沉降、歪斜、倒塌。

当架子设计搭设高度不大于24M且地基土良好(二类土)时,立杆底座可直接放置在夯实的厚土上。

    当架子设计搭设高度大于24M或地基土不好时,在立杆底座下应按要求垫木板、混凝土预制块或其他加强措施。

当高层建筑脚手架的基础采取通常的加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采取挑、吊、撑等技术措施,将荷载分段卸到建筑物上。

7)脚手架在打设、拆除及使用过程中,通常的加强措施为:

1)设计搭设高度小于(15M以内),且场地宽敞时,在架子外侧每隔一定距离采用抛撑。

2)当设计搭设高度较大时,采用既抗拉又抗压的连接点(连墙件),将外架与建筑物进行拉结。架上施工作业时要注意保护这些拉结点。

8)施工作业层的脚手板要铺满、铺稳,距墙空隙不大于15,并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须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并设高度不小于18的挡脚板,以防人、材料、工具坠落;作业层下面要装安全平网,以兜住万一从作业层掉下的材料或工具;外侧临街或高层建筑脚手架,架子外侧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并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以防物料坠落,并保护下面的人员。

9)架上作业,人员不要太集中,堆料要平稳,不要过多过高过于集中,以免超载或坠落。上下架子要走专门通道,不要从上往下跳,避免冲击荷载,造成塌落。

10)建筑物外装修使用悬吊式脚手架时,作用前要检查吊装的索具栓结是否可靠,安全锁是否灵活,悬吊杆及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铺严铺牢,上下吊架要走通道,不能从窗口爬上爬下,以防吊架移动造成坠落事故。作业时,操作人员要将安全带栓在安全绳上。

三、脚手架拆除的安全要点

1)工程施工完毕经全面检查,确认不再需要架子时,经工程负责人签证后,方可进行拆除。

2)拆架子,应设警戒区和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上的材料,杂物等应消除干净;架子若有松动或危险的部位,应予以先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3)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用踏步式、分段、分立面拆除法。若确因装饰等特殊需要保留某立面脚手架时,应在该立面架子开口两端随其立面进度(不超过两步架)及时设置与建筑物拉结牢固的横向支撑。

4)拆下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竖直运输设备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5)运到地面的杆件、扣件等物件应及时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妥善保管。

第五节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常识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许多事故案例都说明,由于正确佩戴了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了安全网,从而避免了伤亡事故。事实证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减少和防止高出坠落和物体打击这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由于这三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最广泛,作用又明显,人们常称之为“三宝”。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调好帽箍,系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一、安全帽

是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若有一项不合格,立即更换。

2)调整好帽衬间距(约45cm)。

3)调整好帽箍。

4)戴帽后系好帽带。

二、安全带

是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或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三、安全网

是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的过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网体使用。

5)立网应选用密目式安全立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一般工业或居民生活用电相比具有其特殊性,有别于正式“永久”性用电工程,具有暂时性、流动性、露天性和不可选择性。

触电造成的伤亡事故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多发事故之一,因此,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用电工作,掌握必备的用电安全技术知识。

第一节  电气安全基本常识

一、一般规定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殊作业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准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烧小灶,如需使用应由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使用电炉。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4)严禁在电线上晾衣服和挂其他东西。

5)不准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6m以上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搬扛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不要碰触到电线。

7)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8)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9)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0)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1)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或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2、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

36V24V12V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

3、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1)使用行灯,必须采用小于或等于36V的安全电压供电。

2)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的照明等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四、插座的使用

正确选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与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而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接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1、常用的电力标志

颜色:红色

使用场所: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

高压示警标志

颜色: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

使用场所:需高压示警场所

3、配电房示警标志

颜色: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

使用场所:配电房或发电机房。

4、维护检修示警标志

颜色: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

使用场所: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5、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颜色: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使用场所: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见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第二节  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分为电击和电伤两大类,也可分为低压触电事故和高压触电

事故。

电击是人体直接接触带电部分,电流通过人体,如果电流达到某一定的数值就会使人体和带电部分相接触的肌肉发生痉挛(抽筋),呼吸困难,心脏麻痹,直到死亡;电击是内伤,是最具有致命危险的触电伤害。

电伤是指皮肤局部的损伤,有灼伤、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伤害。

一、触电事故的特点

1)电压越高,危险性越大。

2)有一定的季节性,每年的二、三季度因天气潮湿、多雨、天气炎热触电事故较

多。

3)低压设备触电事故较多。因施工现场低压设备较多,又被多数人直接使用。

4)发生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上的触电事故多。

5)在高温、潮湿、混乱或金属设备多的现场中触电事故多。

6)违章操作和无知操作而触电的事故占绝大多数。

二、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

4)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

5)偶然因素。

第三节  防止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专用保护接零系统代电,主要安全技术措施有:

1)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2)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

4)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面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气、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

 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三、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三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或配电室),下设分配电箱,再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安全要求如下:

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2)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6m、小于或等于1.5m。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且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要求,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气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6)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四、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要求

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

 停电时操作顺序是:关开关箱——关分配电箱——关总配电箱;

送电时操作顺序是:合总配电箱——合分配电箱——合开关箱。

配电箱合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闸

刀开关,送电时先合闸刀开关,后合自动开关

2)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

掌握有关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3)及时检查、维修,更换熔断器的熔丝,必须用原规格的熔体,严禁用铜线、铁线

代替。

4)配电箱的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设置时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保持

必要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5)维修机器停电作业时,要与电源负责人联系停电,要悬挂警示标志,卸下保险丝,

锁上开关箱。

第四节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常识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需要经常移动,其振动较大,比较容易发生触电事故,而且这类设备往往是在工作人员紧握之下运行的,因此,手持电动工具比固定设备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一、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

手持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工具、Ⅱ类工具和Ⅲ类工具。

1.Ⅰ类工具(即普通型电动工具)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其本身的绝缘,而且必须将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源线路中的保护零线作可靠连接,这样才能保证工具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导电体。这类工具外壳一般都是全金属。

2.Ⅱ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这类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时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3.Ⅲ类工具(即特低电压的电动工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和在工具内部不含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这类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

Ⅱ、Ⅲ两类工具都能保证使用时电气安全的可靠性,不必接地或接零。

三、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一般场所应选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2)负荷线必须采用耐用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单相用三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三相用四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电缆不得有破损或老化现象,中间不得有接头。

3)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装有专用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以上设备,其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控制。

4)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箱内应当采用插座连接,其插头、插座应无损坏,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等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正确(防止相线与零线错接);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6)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故居是,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握其手柄,不得利用电缆提拉。

8)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机械设备安全常识

    垂直运输设备具有特定的技术操作要求,司机、指挥、司索等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人员不准随便操作。工人们必须了解塔吊、电梯、井字架等吊运作业的基本安全常识,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事故发生。

 

第一节  垂直运输设备安全常识

    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即司机、指挥、司索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过三级教育,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其他人员不准随便操作。

    一、塔吊作业安全常识

⑴ 塔吊吊运作业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吊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回转作业区内固定作业点要有双层防护棚。

⑵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运物件。

⑶ 塔吊吊运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上下塔吊,更不准作业人员随塔吊吊物上下。

⑷ 要切实做到起重机“十不吊”。即: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准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盘滑动不准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准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准吊;

6)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准吊;

7)单根钢丝绳不准吊;

8)工作场地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准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前未加衬垫不准吊;

10)易烧易爆物品不准吊。

⑸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物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人员应撤离,防止吊物坠落伤人。

⑹吊物的捆绑要求:

1)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散粒状的轻浮易撒物盛装高度应低于上口边线10cm,做到吊点牢固,不撒漏。

2)吊运条状的物件(如钢筋)时,所吊物件被埋置或起吊力不能明确判断时,不得吊运,且不得斜拉所吊物件。

3)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4)吊运物件时,吊运物重量应清楚,不得超载,且要捆绑,吊挂牢固、平衡。吊运物件上不得站人或有浮置物。

5)当起重机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施工电梯使用安全常识

⑴电梯必须经由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职电梯司机操作,禁止无证人员随意操作。

⑵六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使用电梯,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台风、大雨后,要先检查安全情况后才能使用。

⑶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时,要明确联络信号。

⑷电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⑸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搭设防护棚,搭设应按高处作业规范要求进行。

⑹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道口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

⑺通道口处,应安装牢固可靠的栏杆和安全门,并应随时关好。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⑻乘笼到达作业层时待梯笼停稳后,才可推开梯笼的门,再推开平台口的防护门,进入平台后,随手关好平台的防护门。

⑼从平台乘梯时,进入梯笼站稳后,先关好平台的安全防护门,然后才关梯笼的门,关好平台的安全门后,司机才能开动。

⑽乘梯人在停靠层等候电梯时,应站在建筑物内,不得聚集在通道平台上,不得将头、手伸出栏杆和安全门外,不得以榔头、铁件、混凝土块等敲击电梯立柱标准节的方式呼叫电梯。

三、井字架使用安全常识

⑴井字架应由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应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禁止非司机操作开动卷扬机。

⑵井字架用于运送物料,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盘升降,装卸料人员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到吊盘内工作。

⑶吊盘上升或停在上方时,禁止进行井架内检修,禁止穿过吊盘底。

⑷在井字架提升作业环境下,任何人不得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过。

⑸在用井架吊运砂浆时,应使用料斗,并放置平稳。若用小斗车直接置于吊盘内装运,则必须设置能将斗车车轮进行制动的装置,且斗车把手及车头不能伸出吊盘边框,并应保持离吊盘外边框20cm距离,以防止吊运时斗车发生位移。

⑹楼层平台作业口的作业人员,在等待吊盘到达期间,应站在离平台口内侧50cm处,严禁在平台内探头观望,以免发生意外。

⑺井字架安全装置简介:

1)安全停靠装置——为防止操作人员在楼层通道进入吊盘装卸物料时,因断绳或吊盘倾斜造成伤亡事故。

2)断绳保护装置——防止吊盘运行中因断绳可能发生的事故,同时起安全停靠装置的作用。

3)楼层停靠门——安装在各楼层通道与架体交接处的一种防护装置。预防吊盘运行还没到位时,通道处装卸人员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

4)上料口的防护棚——预防运料人员在井字架地面进料口处停留时,上方物体坠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5)吊盘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升降运行时安全门封闭吊盘的上料口,防止物料从吊盘中滚落。

6)上极限限位器——预防司机误操作或机械电气故障而引起的吊盘与天梁碰撞的事故。

四、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和拆卸常识 

⑴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要编写拆装方案并经审批,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监督。    

⑵塔吊、电梯和井架附墙安装或拆除时,配合机械工作业的电焊工及普工,一般均处于高空,临边作业环境,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能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电焊工还应检查好电焊机电源线和二次降压保护器,谨防漏电,同时按规定佩戴专用手套及防护罩等防护用品。

⑶塔吊附墙安装时,附墙与塔身标准节插销孔应完全对准后,方可穿入插销螺栓,严禁在孔洞未对准时强行将插销打入,在开始拆除附墙杆件与建筑物和塔身的连接(螺栓或焊接)前,应托牢,避免在拆除连接的过程中,因附墙件自重意外拉断待拆螺栓或焊缝而坠落伤人。

⑷电梯、井架、塔吊附墙件安装或拆除及塔身标准节升降涉及到机械传动或电机方面的操作与连接等,应由专业持证上岗的机械工或电工进行,禁止辅助工乱动,但是当出现安全事故先兆时,任何人均可拉闸断开电源。

 

第二节  起重吊装安全常识

起重吊装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其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

1、起重作业现场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发生落物伤人事故。作业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在卷扬机和定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2、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

起重吊装工作属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其他人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准兼作司索工,应认真观察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地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3、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于地下、粘在地面的重物

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实际重量,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于地下、粘在地面的重物。

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当重物无固定吊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靠,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产生位移。

4、构件堆放注意事项

构件堆放应平稳,底部按设计设置垫木。楼板堆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

重心较高的构件(如屋架、大梁等),除在底部设垫木外,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或以方木、钢丝将其连成一体,提高其稳定性,侧向支撑沿梁长度方向不得少于三道。

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5、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

起重吊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结构吊装时,可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随节间吊装平网可平移到下一节间,以防护节间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高处作业规范规定:“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6、使用常用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第三节  中小型施工机械安全常识

在施工现场,操作中小型机械要先经过操作培训,取得操作证才能操作。使用施工机械必须经管理人员许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机械。同时,使用机械前,必须对机械进行检查和试运转。如发现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地方,不得使用,一定要经过维修,排除故障、消除隐患后,才能使用。在使用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一、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分类和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中小型机械可分为下面几类:

⑴混凝土(砂浆)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配料机、输送泵、振捣器等。

⑵钢筋加工机械,如:钢筋切断机、弯曲机、冷拉机等。

⑶木工机械,如:圆盘锯。

⑷潜水泵、打夯机、砂轮机等其他机械。

二、使用和操作中小型机械安全常识

企业应提供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工作环境,任何人员都不得强迫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否则,工人有权拒绝并投诉。

三、混凝土(砂浆)搅拌机

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是制备混凝土(砂浆)的专用机械。搅拌机上发生的事故大多在料斗和搅拌筒两个部位。

搅拌机一定要安装平稳、牢靠。对固定式搅拌机应用螺栓同机座连接,并搭设操作台、棚;对移动式搅拌机应用方木或撑架架牢,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作业前注意事项:

⑴对搅拌机进行班前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机械状况良好后才能进行作业。

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断丝、磨损是否超标,钢丝绳卡头、螺栓等连接件有无松动,变速箱有无异常噪声,托轮等机件是否运转正常,料斗上下限位是否灵敏可靠。检查完毕后应进行空车试运转。

作业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开机前要注意观察在料斗运行范围内及搅拌筒、搅拌斗内有无人员,以免开机后误伤他人。

⑵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岗,离岗一定要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

⑶机械运转过程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作业情况,不得用铲子或钢管等物件插入运转的滚筒内。

⑷料斗升起后,严禁任何人员在其下方通过或工作。清理料斗坑底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电箱,挂上料斗保险钩或插上保险插销。

⑸运转中发生故障或停电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搅拌筒内的剩料。

⑹如需人进入筒内检修或清除剩料,必须先断电源,锁好电箱,并在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方能进入筒内。

四、混凝土振捣器

混凝土振捣器作业环境潮湿,且经常移动,因此要特别防止触电事故。

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连接是否固定,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⑵振捣器不能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⑶操作时,振捣棒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能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不能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⑷作业时,振动电机应有足够长的导线和松度,严禁移动振捣器时拉电缆线。

⑸作业时,操作人员须穿胶鞋,带绝缘手套。

⑹严禁使用振动棒在钢筋上振动。

⑺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五、钢筋切断机

钢筋切断工作时的危险主要有:传动部位(皮带轮、开式齿轮)无防护罩,作业时伤害人的手指等身体部位或皮带断裂弹出伤人;手指等身体部位不慎进入刀口受到伤害;切断的钢筋崩出或摆动伤人以及触电等。

使用钢筋切断机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部传动及轴承运转正常。

⑵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刀刃的中下部剪切。

⑶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使钢筋和刀口垂直,并在活动刀片向后退时将钢筋送进刀口,防止钢筋末端摆动或崩出伤人。

⑷切断钢筋时,手和刀刃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c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夹具或套管将钢筋端头压牢,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⑸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上的断头或杂物。

⑹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刀片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六、钢筋弯曲机

使用时应注意:

⑴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转确认正常后方能作业。

⑵作业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熟悉开关的控制方向,不得转反。

⑶操作时,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机。

⑷机械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也不得加油或清扫。

⑸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或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⑹转盘换向时,须在停机后进行,不能直接从正转到反转或从反转到正转。

七、钢筋冷拉机

进行钢筋冷拉时,钢筋被拉断、夹具滑脱、卷扬机固定不牢等将对操作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因此,钢筋冷拉时应注意:

⑴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离中线不少于5m

⑵冷拉场地在两头地锚外要设置警戒线,设栏杆防护和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⑶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见有人进入拉区时应停拉,并稍稍放松钢丝绳。

⑷夜间工作照明设施应设在张拉区外,如须设在工作场地上空,其高度应超过5m

八、圆盘锯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⑴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2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⑵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

⑶启动后,须等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⑷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时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⑸若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

⑹操作人员不应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九、潜水泵

潜水泵用于水下抽水,若设备安全状况不好,使用不当,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因此使用潜水泵应注意:

⑴潜水泵作业时要使用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

⑵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内置于水中,或设坚固的护网。

⑶潜水泵要直立的放在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

⑷潜水泵不能当作污水泵使用。

⑸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要先断电,严禁提拉电缆或出水管。

⑹严禁抽水时人在同一片水中工作。人下水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十、砂轮机

砂轮机使用时要注意防止触电事故和砂轮伤人和碎物伤人,如砂轮崩裂碎片飞出伤人、磨削物飞入眼内等。

⑴砂轮机严禁安装倒顺开关,以免引起误操作。

⑵砂轮的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侧面。

⑷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⑸砂轮不圆,有裂纹和损坏时不得使用。

十一、气瓶

⑴在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链条。

⑵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焊渣等10m以上。

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3m

⑷禁止敲击、碰撞气瓶。

⑸乙炔瓶要立放不能卧倒,严禁卧倒使用。

⑹作业人员工作时不得吸烟。

十二、电焊机

⑴电焊机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

⑵电焊机应由装有二次降压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控制。其电源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⑶焊机要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设置灭火器。

⑷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⑸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⑹更换焊条要戴手套。

⑺在潮湿地点工作,要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⑻移动焊机时,应先切断电源,不要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

⑼不能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⑽雷雨时要停止露天焊接。

⑾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要有专人监护。

⑿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第四节  桩机安全常识

根据国家规定,桩机施工属于特种作业范畴,桩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打入桩操作工不得少于5人,冲(钻)桩操作工不得少于3人。非专业人员不准操作桩机作业。

目前使用较多的是电动落锤打桩机、冲孔桩机、柴油打桩机、钻孔桩机和静压桩机等。

桩机安全常识有:

⑴凡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戴安全帽,不准赤脚或穿拖鞋。

⑵打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

⑶桩机作业或桩机移位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⑷桩机机架上必须配有1211灭火器。

⑸空旷场地上施工的桩机要有防雷装置。

⑹施工场地要平整压实,在基坑和围堰内作业,要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⑺桩机行走的场地要填平夯实,大方木铺设要平稳,每条大方木不宜短于4m

⑻桩机周围5m以内严禁闲人进入,记录监视人员应距桩锤中心5m以外。

⑼不准利用桩架斜吊钢筋笼、枕木或预制杆件。

⑽作业时,严禁用脚代手进行操作。

⑾不得坐在或靠在卷扬机或电气设备上休息,严禁跨越工作中的牵引钢丝绳,严禁用手抓住或清理滑轮上正在运动的钢丝绳,严禁用手或脚拨弄卷筒上正在运行的钢丝绳。

⑿在桩架顶等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桩机应停止运转,等高空作业人员下来后,方可重新开机。

⒀桩机在起吊桩锤、桩、钢筋笼等重物或桩架时,在重物下面和拔杆的下风处严禁站人。

⒁禁止边打桩作业,边焊接修理桩架。

⒂吊料、吊桩、行走和回转等动作,严禁两个动作同时进行。

⒃作业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⒄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护。

⒅吊钩必须选用专用吊钩并有钢丝绳防脱保护装置。

⒆卷扬机卷筒应有防脱绳保护装置。

⒇不准使用断股、断丝的钢丝绳,卷筒排绳不得混乱,绳端固定必须符合要求,传动部分的钢丝绳不准接长使用。

 

 

 

 

 

 

 

 

 

 

 

 

 

 

施工危险作业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是事故的多发地,现场有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更是容易发生事故,因此工人对危险作业必须有一定的了解,掌握这些施工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

 

第一节  土方工程安全常识

一、土方工程及基坑支护作业的概念

土方工程是基础施工的重要内容,是指通过人工或机械施工挖出基坑或基槽及土方回填的过程。

基坑支护作业:是指基础工程施工常因受场地的限制不能放坡而采用护壁桩、地下连续墙、设置土层锚杆、大型工字钢支撑基础边坡等保护措施。

深基坑作业:一般是指开挖深度大于5m及其以上或地质情况较复杂其深度不足5m的工程。

土方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的典型事故是土方坍塌,基坑支护边坡失稳坍塌,以及深基坑周边防护不严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土方坍塌事故的预防

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侵入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

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层层分挖,严禁掏(超)挖”的原则。

4)坑(槽)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槽)沟深度超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6)土方深度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作业。

8)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槽)沟边1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三、预防深基坑、基坑支护边坡失稳坍塌的安全常识

1)深基坑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深基坑施工前,必须掌握场地的工程环境,如了解建筑地块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等。

3)雨期深基坑施工中,必须注意排除地面雨水,防止倒流入基坑,同时注意雨水的渗入,土体强度降低,土压力加大造成基坑边坡坍塌事故。

4)基坑内必须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5)严禁在边坡或基坑四周超载堆积材料、设备以及在高边坡危险地带搭建工棚。

6)施工道路与基坑边的距离应满足要求,以免对坑壁产生扰动。

7)深基坑四周必须设置两道1.2m高的防护围栏,防护围栏应牢固可靠,底部一道应设置踢脚板,以防落物伤人。

8)深基坑作业时,必须合理设置上下行人扶梯或其他形式通道,扶梯结构牢固,确保人员上下方便。

9)基坑内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线路架设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0)基坑作业时,土质较差且施工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宜采用钢丝网、水泥或其他材料进行护坡。

第二节  人工挖孔桩作业安全知识

一、工挖孔桩作业的概念

1)人工挖孔桩是指采用人工挖成井孔,然后往孔内浇灌混凝土成桩载重,主要用于高层建筑和重型构筑物,一般孔径在1.2~1.3m,孔深在5~30m

2)人工挖孔桩工程容易造成的事故:

1)高处坠落——作业人员从作业面坠落井孔内。

2)窒息和中毒——孔内缺氧、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重大伤害。

3)坍塌——挖孔过程出现流砂、孔壁坍塌。

4)物体打击——处于作业面以上的物体坠落砸到身体的某个部位。

二、人工挖孔桩作业安全常识

1)严格施工队伍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

2)施工现场必须备有氧气瓶、气体检测仪器。

3)施工人员下孔前,先向孔内送风,并检测确认无误,才允许下孔作业。

4)施工所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孔下施工照明必须使用24v以下安全电压。

5)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必须挖一节,打一节,不准漏打。

6)孔下人员作业时,孔上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准擅离职守,保持上下通话联系。

7)发现情况异常,如地下水、黑土层和有害气味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准冒险作业。

8)每个桩孔口必须备有孔口盖,完工或下班时必须将孔盖盖好

9)作业人员不得乘吊桶上下,必须另配钢丝绳及滑轮,并设有断绳保护装置。

10)挖孔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穿长筒绝缘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井下设置安全绳。

11)井口周边必须设置不少于周边3/4的 围栏,护栏高度不低于80cm,护栏外挂密目网。

12)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带火源下孔。

13)井孔挖出的土方必须及时运走,孔口周围1m内严禁堆放泥土、杂物,堆土应放在孔井边1.5m以外。

14)井下操作人员应轮换工作,连续工作不宜超过4小时。

15)井孔挖至5m以下时,必须设置半圆防护板,遇到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人员应先撤至地面。

第三节  爆破作业安全常识

一、爆破作业的概念

1)爆破工程是指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常会遇到顽石或岩石等需要爆破作业来解决。

2)爆破施工危险大。导致爆破工程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1)对爆破材料的品种和特性以及运输于储存情况不了解,导致装卸、搬运不当引起爆炸造成伤害。

2)对引爆材料的选择及其引爆方法等不了解或使用不当造成爆炸。

二、预防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1)具有爆破资格的单位才有资格从事爆破工程。爆破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实施。

2)爆破工程应由具有资格的特种操作人员操作,从事配合工作的辅助工不能从事装药、引爆等工作。

3)实施爆破时,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

4)在地面以上构筑物或基础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上铺盖草垫和草袋(内装少量砂土),作为第一防护线,最后再用帆布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胶帘(垫)和帆布应用钢丝或绳索拉捆牢。

5)对附近建筑物的地下顽石或岩石基础爆破,为防止大块抛掷爆破体,应采用橡胶防护垫防护。

6)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顽石或岩石基础爆破时,为在爆破时在使周围的建筑物不被打坏,也可以在其周围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坚固木板加以防护,并用钢丝捆牢,与炮孔距离不小于500mm。如果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以防护。

第四节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常识

一、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特点

1)附着升降脚手架是指通过附着于建筑物,依靠自身提升设备实现架体升降,满足施工需要的一种悬空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结构构造简单,省工省料,操作方便,有利于文明施工管理,经济效益比较好,一般比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节约费用约50%~60%。

3)附着升降脚手架是用于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作为一种高空施工设施,万一出现坠落以外,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4)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度要求很高,必须有可靠的防坠落装置,防倾斜装置,其设计、制作、使用的要求非常严格。

二、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安全常识

1)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及升降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安全教育,避免出现违章蛮干现象。

3)附着升降脚手架属高危险作业,在安装、升降、拆除时,应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检查。

4)脚手架升降时人员不能站在脚手架上面,升降到位后也不能立即上人,必须把脚手架固定可靠,并达到上人作业的条件方可上人。

5)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升降完毕后,应进行整体验收,特别时防坠、防倾装置必须灵敏可靠、齐全。

6)脚手架升降过程要有专人指挥、协调。施工时,脚手架严禁超载,物料堆放均匀,避免荷载过于集中。

7)脚手架每层必须铺满脚手板和踢脚板,架子外侧应全封闭防护立网,作业层架体与墙之间空隙必须封严,特别是最底部作业层,宜采用活动翻版,以防止落人落物。

8)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堆放、掉落在架子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发生坠落伤人。

第五节  拆除工程安全常识

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施工中不但要确保人员安全,还应确保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一、拆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向周围群众发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拆除工程作业的安全要求

1)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

2)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

3)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一次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4)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

5)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轻型结构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7)拆除过程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8)拆除过程中,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9)拆下的物料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不准向下抛掷。

10)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三、用推倒法拆除墙时的注意事项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宜采用推倒方法,遇到特殊情况墙体需要推倒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人员应避免至安全地带。

2)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允许进行掏掘。

3)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4)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两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5)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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