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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扬建安〔2011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扬安办〔201111号),结合建设系统的重点工作,现将市区建设系统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企业、社区、校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强化建设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6130日。其中:612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四、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市区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城建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督促检查。基层各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组,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

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内容按周实施,第一周(53065)是“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611日)是“安全文化普及周”,第三周(61218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第四周(61925日)是“应急预案演练周”。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密切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行动,突出主题,丰富内容。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宣传活动

1.环境布置。从61开始,市区在建工地、燃气行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横幅、竖幅、标语和主题宣传画。

2.媒体宣传。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讲座,使全社会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咨询活动。612,参加市宣传部、安监局等7部门共同主办“201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市民、外来民工等开展各种安全咨询,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现场展出安全生产知识图版。主要宣贯内容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等。616,组织市区“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组织开展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知识为主要内容“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其它单位也要在612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4.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此引导广大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法制知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等安全技能。参加 “讲责任、懂安全”为主题的万人网上有奖答题竞赛。

5、大家唱。发动广大员工,学唱、传唱活动,组织参加全省“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开展建设系统建筑施工、供水、供气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查找事故隐患,努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大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组织液化气储罐场站安全检查现场交流会;请专家参加“百千万”活动,有效消除建筑施工、燃气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企业安全活动

1.积极参加市组织的相关活动,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民工学校建设。启动“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组建社区燃气安全协管员队伍。

2.企业组织送安全宣传卡片手册、送建筑施工安全知识教育片等活动。建筑施工组织对不良行为者的专题法律法规教育班。燃气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各燃气企业通过播放燃气事故案例专题片、举办燃气事故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职工安全警示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不良行为,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3.企业要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扬安电〔20111号)、《关于印发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建安〔20113号)等文件要求和活动安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在建工地自查,并广泛发动和组织员工查找事故隐患,鼓励企业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

4.企业要对照安全许可证条件要求,完善方案审批、安全检查、安全交底、劳防用品管理、机械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对三类人员、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要开展全员培训,同时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安全生产和自我防范意识。

6、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供气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各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有标语横幅、有专栏专版、有专题动员,使从业人员知晓“安全生产月”活动,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3、紧扣主题,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抓好工作落实,做到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要注重活动形式和内容并重,活动投入和效果并重,使得 “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实效。

4、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开展好各项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各单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31日、628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局城建处,联系人:阮家明,邮箱:yzrjm@126.com,电话87329519

附表1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

附表2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表1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

 

序号

活动时间

活 动 内 容

实施单位

1

61

市区在建工地、燃气行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横幅、竖幅、标语和主题宣传画

系统各单位

2

全月

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系统各单位

3

中、下旬

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市安监站

市照明处等单位

4

612

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系统各单位

5

612

参加市宣传部、安监局等7部门共同主办“201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市安监站

市燃气办

6

616

组织市区“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

市安监站

7

上旬

组织开展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知识为主要内容“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

市燃气办

8

中旬

组织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

市安监站

9

下旬

组织一期不良行为者的专题法律法规教育班

市安监站

10

中、下旬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市安监站

市照明处等单位

11

下旬

参加 “讲责任、懂安全”为主题的万人网上有奖答题竞赛

系统各单位

12

下旬

组织参加全省“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系统各单位

13

全月

开展建设系统建筑施工、供水、供气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系统各单位

14

全月

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大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施工工作组

市政公用工作组

15

中旬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

市安监站

16

下旬

组织液化气储罐场站安全检查现场交流会

市燃气办

17

上旬

请专家参加“百千万”活动,有效消除建筑施工、燃气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市安监站

市燃气办

18

中旬

启动“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组建社区燃气安全协管员队伍

市燃气办

19

上旬

燃气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各燃气企业播放燃气事故案例专题片、举办燃气事故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职工安全警示教育

市燃气办

20

中、下旬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相关单位


附表2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安 全 月 宣 传 活 动 情 况

参加活动单位数

参加宣传人数

社会受教育人数

悬挂横竖额标语

发放宣传资料

出动宣传车辆

张贴宣传画、标语

开设宣传咨询点

悬挂安全标志

电视安全报道

广播安全报道

报纸安全报道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情 况

组织检查组数

参加检查人数

被检查单位数

被检查单位比例

%

查出隐患数

已落实隐患整改数

仍在落实隐患整改数

未落实隐患整改数

投入隐患整改资金

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

发出停业整改意见书

发出关闭、取缔意见书

组 织 其 他 安 全 宣 传 活 动 情 况

参加安全知识竞赛

组织安全会议(讲座)

参加文艺宣传活动

组织消防、救灾、抢险演习

参加岗位安全培训考核

其他形式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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