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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开展2011年二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片区互查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1361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1109号),二季度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5月中旬起为各地自查阶段。6月上旬,我厅将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互查和督查。现将片区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安排
     
(一)互查范围
     
第一组:检查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
     
第二组:检查南京、镇江、扬州、泰州;
     
第三组:检查苏州、常州、无锡、南通。
     
分片区互查期间,我厅将对全省专项整治互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互查程序
      1
、听取各省辖市建筑主管部门二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汇报;
      2
、检查组根据在建工程目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监督档案情况确定检查项目名单并开展现场检查;
      3
、现场反馈检查意见。
     
(三)互查时间
     
互查工作时间:68—14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各检查组具体行程安排由各组组长确定并安排通知本组成员。
     
二、互查重点
      1
、各地贯彻落实苏建质安〔2011109号文件情况,二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部署、实施情况。
      2
、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情况以及企业、项目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情况等。
      3
、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检查基坑支护前期地质勘探、地下管线、周边环境、选择支护型式等设计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的程序情况;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人行通道设置、土方开挖、作业环境等管控情况;基坑支护监测频次情况等。
      4
、依据相关规范,检查起重机械设备拆装队伍资质、人员持证情况;设备拆装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安全防护、架体稳定、保险、限位、电气、附墙装置构造情况等。
      5
、该片区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现场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1
、请各地准备好二季度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汇报,并准备好在建工程目录,目录列表中在建工程应包含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层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形象进度、开竣工日期等信息;
      2
、检查组将在建工程目录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每个省辖市市区和所辖两个县(市)累计检查项目不少于15个。
      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全省通报检查情况;
      4
、检查期间各地接待从简。
     
四、其它
      1
、请参加互查人员根据本组具体行程安排,自行赶赴检查第一目的地集中。
      2
、各检查组可分为三个小组,同时开展被检查项目的现场检查工作。
      3
、各检查组第一目的地检查完后,请被查地区市级主管部门将检查人员送往下一目的地,最后一个被查地区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将检查人员送回。
     
联系人:厅质安处,夏亮,025-5186864351868644(传真)。

      附件:
      1
、检查组成员名单;
      2
、行程安排;
      3
、专项整治深基坑检查用表;
      4
、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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