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11〕4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二○一一年上半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创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文明工地。经评审公示,决定授予“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等108个项目 “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现予通报表彰。
附:二○一一年上半年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安监总站,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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