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安办电〔2013〕1号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新城西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2〕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附件:《关于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