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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扬建管201322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13109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精神,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原则,以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苏政发[2012]112号和市政府《实施意见》等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让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扬州建设世界名城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范围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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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周(531日至6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地集中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市城乡建设局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周(69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69日(星期日)为集中宣传咨询日,613日为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

第三周(616日至22日)为安全文化周,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四周(623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切实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建设(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各县(市、区)建设(筑)主管部门要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根据建筑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和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13,各县(市、区)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16,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内容,确保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相关文件标准学习。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建质〔2013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我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等文件标准组织学习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生命守护神》、“生命之歌”等安全歌曲,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大展、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巡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等。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建设(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2个、江苏省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重点宣传活动,加大对活动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2、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要增强活动趣味性、知识性和实用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扩大全社会的参与面和教育面,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建设(筑)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有机结合,真正形成舆论、宣传、文化、检查、执法、督查的相结合的强大声势,以月促年,牢固构筑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让“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安建筑全生产工作大局,实现 “双降”、“双控”、“一杜绝”的年度目标。

5、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请各地、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填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将书面总结材料于201375日前报市建筑安全监察站。联系(传真)电话:82987296,电子邮箱:yzajz@163.com

特此通知。

 

附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悬挂标语(横幅)

张贴宣传画

出黑板报

出动宣传车

台次

举办知识竞赛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培训职工

举办演讲比赛

安全文艺宣传

领导电视讲话

开展安全咨询

发放宣传资料

安全执法检查

参加检查

人次

检查企业

发现隐患

整改隐患

其它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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