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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开展2013年二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的通知

扬建安监201312

 

各县(市、区)安监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扬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扬建管〔201314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二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二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认真查找不足,持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安监站组织本辖区工程项目的巡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督查,坚决不放过一处安全隐患。在各地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安监站在6月中旬适时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全市通报。620日前,各有关单位做好迎接省厅督查组来扬对二季度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检查内容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证件过期、使用无效证件或假证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实际,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各地要在618日之前,将本地区二季度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送市安监站办公室(联系电话:82987296。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规定,凡在专项整治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和省、市优质工程奖或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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