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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市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扬建安监201322

 

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质安〔2013415号)、省安监总站《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全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安监总〔20134号)的精神,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为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监站于826-29日组织开展了市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组,每组配备一名起重设备检测专家,共抽查37个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54.29。主要检查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大型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行为和现场实物安全状态,抽查塔吊37台、施工升降机14台、吊篮2,共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抽查记录表31份、机械设备检查用表53份。总体情况看,市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较为规范,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安装拆卸工作基本能够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和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基本得到了落实,市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总体可控。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

1、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未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2、监理单位起重机械管理专业水平不够,对起重机械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不到位;

3、群塔作业方案针对性不强;

4、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员、司索指挥配备不到位或未持证上岗;

5、少数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未合格就投入使用。

(二)起重机械设备实体

1、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流于形式,重使用、轻维护,导致机械带病运转;

2、个别施工升降机防坠器过期未检测;

3、塔吊基础积水;

4、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留下的临边隐患较多;

5、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防护棚搭设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的整改意见,对检查中未抽查到的起重机械设备,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把结果于2013925前上报我站总工室。

2、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力度,履行对设备基本情况、安拆方案、使用方案、人员资格、安拆应急预案等内容审核的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使用情况的管理。

3、使用单位必须在每台起重设备的醒目位置悬挂《使用登记证》,确保塔吊司索、指挥持证上岗,并有效的开展对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拆装单位应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一线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加大拆装现场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机械拆装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实施作业,确保安装、顶升、附着、拆卸等作业合格、规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5、监理单位要狠抓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起重设备管理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6、市安监站将结合日常巡查,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按照要求履职和抽检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械的责任单位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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