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18〕15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管〔2017〕17号)精神,为树立典型,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经各地自查推荐,市城乡建设局考核、评审、公示,决定授予“扬州太平洋灯饰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桩基、土建、安装)”等187个项目“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现予公布。
附件:2018年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名单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6日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4018号-1 TEL:86-0514-82987296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