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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切实加强市管项目汛期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扬建安监202021

 

各有关单位

近一段时间,我市连续暴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影响较大,621日,运河南北路两个标段分别发生了承台基坑和污水管道基坑边坡局部塌方,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仍给我们敲响警钟,应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基坑事故发生,请各单位根据住建局《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扬建管〔20208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基坑工程安全管控意识

基坑施工受地质条件和周边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多,极易造成基坑坍塌和周边房屋、道路沉降等安全事故,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深基坑工程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风险管控,从严进行设计方案评审,不得以经济等因素为理由降低基坑安全系数;严格按程序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评审,施工过程应认真做好交底、检查、阶段验收及检测,杜绝随意变更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及时进行基坑监测并反馈监测数据,对基坑安全状态进行评估;认真做好基坑及周边环境巡查,及时反馈基坑周边裂缝情况。

二、强化措施,加强基坑工程重点环节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深基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方案,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导致方案确需作出重大修改的,应按规定重新组织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定专人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未按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立即整改。重要部位和工序施工时,监理单位须做到全过程旁站,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建设单位必须保障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坑施工阶段的监测工作,切实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巡查,落实基坑工程汛期安全措施

    各单位要加大基坑工程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基坑、沟槽开挖和土石方施工工程,要严格按规范制定并落实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排水降水措施,及时清除坑边堆载,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监测。对临近居民居住区、学校、主干道等重点区域的深基坑、管沟深槽开挖和土石方施工工程要高度关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工地围档内外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等物料,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有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毗邻河道等水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要做好防汛工作。要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工序,严禁雷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四、关注天气,完善基坑工程应急抢险预案

施工现场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预案,并在现场配备抢险用的材料、物资、设备。各方主体要实时关注基坑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异常突变时,应组织专家及时对基坑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基坑涌砂渗水、边坡失稳、围护结构位移过大、基坑坍塌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工,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和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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