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扬州市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等文件的通知

     

扬建管〔200678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精神,健全和完善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参照其他先进地区做法,并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扬州市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等15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自本制度(办法)公布后,原有的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本制度(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办法)为准。

    附件:《扬州市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等15项文件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4018号-1
TEL:86-0514-82987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