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现将《扬州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本管理程序组织实施。
附:《扬州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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