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工作的通知

扬建价(200834

 

各有关单位:

经过近几年的广泛宣传和大力推行,我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已逐步趋于规范,这对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更加科学合理,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现场考评工作调整如下:

1、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向市造价站、市安监站等部门报送《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申请表》。

2、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工作量的70%左右时,应向市造价站、市安监站等部门申请现场考评。

3、根据据施工单位的申请,市造价站、市安监站、市建管处组织联合考评,现场考评一般每月组织一次集中考评。未经考评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

4、现场考评执行《扬州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标准》(见附件)。

5、各县(市、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职能部门依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

 

                                       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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