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安监〔2009〕28号
市区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认真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现将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管质〔2009〕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市建设局,市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建管质〔2009〕77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各省属企业:
7月17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7月22日发生的日全食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9]118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对应对日全食工作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应对日全食工作,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7月22日上午日全食从初亏到复圆期间:①全省建筑施工现场一律停止施工;②机械设备一律停止运行;③施工现场人员一律撤离到安全地带。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曹卫星副省长的要求把应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要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强值班监控,做到科学应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日全食的科学原理、观测方法和防护手段。切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利影响,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各地在日全食期间发生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报告。联系人:刘朝晖,电话:025-51868643。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