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09〕4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二○○九年上半年,我市切实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文明工地。为树立典型,鼓励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决定授予“三星电梯厂房一”等136个项目(名单附后)“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并予通报表彰。
附:二○○九年度上半年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省建设工会;市政府办公室、
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74018号-1 TEL:86-0514-82987296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