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科研院校、检测评估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扬州市建设工程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扬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全市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类相关专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推荐。
一、专家资格条件
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专家库分类
1.安全管理类,包括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等专业;
2.岩土水文类,包括岩土工程、地质勘探、水文测绘等专业;
3.建筑结构类,包括结构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
4.起重吊装类,包括起重作业、吊装作业等专业;
5.拆除爆破类,包括工程拆除、爆破作业等专业;
6.机械电气类,包括建筑机械、电气工程、焊接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
7.其它类,包括钢构安装、索膜安装、幕墙安装、水上作业等专业。
三、申报材料
1.扬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申报表(书面和电子文件各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带原件核证);
凡符合条件者,请于2010年元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总工室,联系电话:82987278,电子邮箱:yzajz@163.com。
附:扬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申报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扬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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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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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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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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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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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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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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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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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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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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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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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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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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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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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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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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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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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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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工 作 简 历 与 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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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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