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安监〔2010〕24号
市区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二○一○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扬建管[2010]1号)要求,结合2010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我站对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六月份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督查共检查房建工程209个标段,总计建筑面积达365.5万㎡;市政工程62个标段,工程造价5.2亿元。涉及建设单位105家,监理单位23家,施工单位112家。从检查情况看,安全生产总体受控。针对存在问题共下发建设工程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建设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6份。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的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影响文明城市的创建。
(2)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安全管理
(1)个别项目经理长期脱岗。
(2)部分施工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月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3)大部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报送监理企业安全月报。
2、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普遍使用不合格安全网。
(2)少数项目脚手架未跟上主体进度。
(3)部分项目随意减少脚手架杆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点偏少。
(4)少数项目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临边洞口局部防护不严密。
(4)个别项目电梯井防护门未定型化,水平防护不到位。
3、施工用电
(1)少数项目未能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未能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未能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要求。
(2)配电箱(柜)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4、施工机械
(1)少数项目机械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不到位。塔吊使用过程中基础地脚螺栓松动,使用不规范的压板铁导致十字梁上部压板偏移。
(2)少数项目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临设无防护措施。
(3)少数塔吊基础部位围墙离十字梁较近,维修保养操作不方便。
5、工艺
(1)少数项目仍然使用滑槽等淘汰工艺。
6、其他
(1)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防汛工作。
(2)少数企业未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
根据检查情况,对在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浙江华星建业有限公司施工的天下花园二期B区一标段工程等6项工程给予通报批评(见附表1)。对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企业安全月报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监理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见附表2),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企业安全月报的19家监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月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的85家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见附表3)。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对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加强日常检查,并将整改情况报我站。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我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对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督查,认真履行监理企业安全月报制度,着力推进监理安全工作。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对通报中指出的共性问题要通过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创建文明工地和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等方式加以消除。同时结合夏季施工的特点加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月报管理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安全月报。
4、我站将继续执行定期通报制度,以此不断强化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不良行为惩戒力度。
附表1:六月份市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名单
附表2:六月份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附表3:六月份通报批评企业名单
二○一○年七月九日
附件2:
六月份通报表扬企业名单
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企业安全月报的监理单位名单:
1、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扬州市四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扬州市创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扬州市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扬州同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