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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南通中集重型压力容器车间探伤房“4.2”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的通报

苏建质安〔2010〕39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2010年4月2日上午,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型压力容器车间项目单体工程之一——探伤房工程,在土建施工工地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在浇筑面上的8名作业人员随混凝土从14米高处坠落至底层地面,被混凝土埋没。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08万元。
      该工程为单层混凝土结构,高14.85米,东西长37.2米,南北宽13.3米,墙厚1.2-2.0米,顶板厚0.8米。建设单位是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港商投资企业;施工单位是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无。该工程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施工单位未派驻项目管理人并非法组织施工,监理工作则由崔建荣个人假冒南通通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私刻该公司印鉴、自认总监理工程师实施监理。经事故调查组核查认定,这是一起施工单位违法承接和分包工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设计要求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监理严重失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未经许可开工建设和监管部门及当地政府隐患排查不到位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对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通报如下:
      一、施工单位
      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并任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该公司)处以全省通报并清出江苏建筑市场处罚,其不良行为同时记入诚信手册。对该公司在我省的在建项目,各地要及时督促组织收尾,加强监控,严防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广东长江钢结构有限公司、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因无施工资质违规承接工程,处以清出江苏建筑市场处罚。
      对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长江钢结构有限公司、广东长盈重工有限公司等三个公司在江苏建筑业网上曝光。
      二、监理单位
      南通通源建设监理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对资质证书及合同、印章疏于管理,被投机分子冒用,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拟提请建设部按规定吊销崔建荣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自刑事处法执行期满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
      三、建设单位
      南通中集公司作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未对施工、监理等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和进行安全报监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责任,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四、管理部门
      南通市建设局未对下属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希望各地接到本起事故通报后,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措施。要组织力量对建筑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重大隐患及时根治,不留后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建筑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加大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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