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扬建管〔201057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地下管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扬建安〔20105号)的部署和要求,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81827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和拆除工程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查现场的方式。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听取了仪征、邗江、江都、高邮和宝应等地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对5个县(市、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从督查情况看:

1、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有关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布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中江都市建管局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布置早,落实快,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督查并及时下发了专项整治督查通报。

2、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并按照扬建安〔20105号文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情况、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坚持“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加强跟踪协调,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经统计,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共督查项目在建房屋建筑工程253项,建筑面积506.04万平方米。目前正在施工深基坑4个、高支模4个、脚手架503个。在用起重机械613台。共下发建设工程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119份、建设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42份,发现隐患439余条。

4、督查组所督查的在建工程基本上都按照法定建设程序进行安全报监,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并落实到位。现场项目经理部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工持证上岗。

房建和市政工程:共督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54项,建筑面积160.65万平方米;督查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7项,总投资2.97亿元。其中按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深基坑4个、高支模3个、幕墙工程1个、脚手架26项,均按要求进行了论证,论证率达100%。在用塔式起重机126台和施工升降机14台。督查中共发现隐患300余条,其中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250余条,下发建设工程施工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限期整改50余条。

房屋拆除工程:共督查房屋拆除工程2项。一家处于人工拆除阶段,另一家停工。鉴于这两家拆除项目目前未办理拆除安全监督手续,已由市安监站移交市城建监察支队进行处理。

二、存在问题

此次督查总体来看:

(一)共性问题

施工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物料提升机报验、脚手架工程、卸料平台的安全重视不够,城区的安全防护水平高于乡镇,乡镇和园区的施工现场防护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个性问题

1、个别地区未及时上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报表》。

2、少数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够重视,自查不彻底。

3、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

4、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

5、少数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不规范或执行不到位;

6、部分项目防护设施不到位,施工用电不规范;

7、部分项目临时设施验收项目不全或未履行验收手续;

8、部分项目隐患排查制度未能全面落实;

9、多数项目应急救预案编制针对性不强,演练不及时、不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把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百、千、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近期,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使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2、着力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不在岗、总监不到位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纳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管理。

3、认真贯彻住建部〔200987号文。重点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要求规范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和方案执行。

4、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紧密结合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促进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秩序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和施工行为规范化,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和文明工地创建质量。

5、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暂停施工,要求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的针对性、演练的实战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继续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突出一线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名单

           

 

OO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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