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安监〔2011〕2号
关于组织2010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的通知
市区各施工企业:
2010年初,我站依据《2010年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与市区各施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在全体建设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2011年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为进一步深化整治,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现决定对市区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现状及2010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接通知后按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事故控制目标、工作目标及管理要求的相关内容组织自查,并汇总相关材料,于2011年2月15日前报我站。相关资料包括: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查总结;
2、2010年度项目清单;
3、2010年度文明工地汇总表。
二、市安监站将于2011年2月20日—2月28日组织对市区各施工企业进行考核,主要方式为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核查施工现场。企业需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或分公司)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企业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相关资料及台帐。
三、市安监站将对考核评比情况发文通报。对安全管理规范、目标完成良好的企业(或分公司)将进行表彰,对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管理松散、责任不落实的,市安监站将提请市城乡建设局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同时通报批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在扬州市区承接新的业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