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11〕18号
关于组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安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安监人员管理,不断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管水平,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苏建质安〔2011〕317号)和《关于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情况的通报》(苏建质安〔2011〕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监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2月15日上午8:00-8:30 报到;
2月15日全天、16日上午培训;
2月16日下午 考核。
二、培训地点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质[2008]166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请各地安监站认真准备,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将上报省建设厅安监总站,考核合格者由省建设厅统一颁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资格证书》,对不合格的人员将由省建设厅统一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