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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A\B\C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报名条件 |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方可参加考核: 1、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良好;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学历、职称、阅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 ①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定代表人除外); 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③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法定代表人除外)。 (2)工程项目负责人 ①取得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 ②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③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①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或高中(包括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②具有初级及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四、考核申请审批 (一)考试报名人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考核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对企业审核结论负责。 (二)企业审核合格的,考试报名人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通过“江苏建筑业网”的“行业监管平台”进入企业管理系统进行“三类人员”考核网上申报,持本通知第四(三)款所要求的资料,前往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生产能力考核。 (三)企业管理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试报名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各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掌握的情况和施工企业报送的材料,认真复核、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并在相应的复印件加盖核验专用章,签署审查人员姓名,整理考核档案,建立数据库。原件及时退回企业。 (五)报名资料审查核实后,各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应考核其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六)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并经企业所在地市、县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三类人员”,方可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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