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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站喜获2011年度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市安监站近年来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喜获2011年度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2011年,在市城乡建设局指导下,市安监站积极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组织法制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问责考核力度,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执法能力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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