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扬建培〔20139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苏安监办〔20139号)文件精神,将在4月上旬分期分类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  联系方式

焦同林,电话:87963500,传真87868165

 

 附件:关于举办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举办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苏安监办〔20139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注安师”),不断提高注安师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研究决定,4月上旬起分期分类举办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1年度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人员。

2、办理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需要补继续教育课时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注安师职业道德规范与能力素养;

2、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3、安全生产形势与对策;

4、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四新”知识及其应用;

5、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研讨。    

三、培训期次与时间

(一)其他类别

第一期:423日—26日;

第二期:514日—17日;

第三期:520日—523日。

(二)建筑施工类别

第一期:415日—18日;

第二期:422日—25日;

第三期:56日—59日;

第四期:513日—16日。

(三)煤矿与非煤矿山类别

共一期:85日—8日。

(四)危险物品类别

第一期:86日—9日;

第二期:813日—16日;

第三期:820日—23日;

第四期:827日—30日;

第五期:93日—6日;

第六期:910日—13日。

每期学员报到时间为培训班第一天上午9:00-12:00.

四、培训地点

(一)其他类别:南京文苑宾馆。地址: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联系电话:025-68535353

(二)建筑施工类别、危险物品类别:南京虎踞楼饭店,地址:中山北路309号(南京政治学院旁),联系电话:025-85073128

(三)煤矿与非煤矿山类别:镇江天慧园宾馆。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寿邱街9号(大市口国际饭店向东150米,市工商局旁)。联系电话:0511-85014800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每人330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核发证

参培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安监总局监制、省安监局印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已持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加盖继续教育审核印章。

七、报名方式

本年度继续教育采用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电话、传真及现场报名。参培人员请于32217:00前登录江苏省安全培训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jsaqpxbm.com/),选择类别期次,并打印学员登记表,凭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报到。为保证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报满100人即止。

八、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带近期免冠两吋彩照两张、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已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还须带上原证书。

2、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25-85554290,培训班咨询电话:025-85283072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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