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安监站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近日,扬州市4台塔式起重机首次进行了附墙检测和定期检测,这标志着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近一段时间以来,市安监站推行了一系列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新措施,一是实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的登记,从源头上加强安装队伍的管理;二是强化设备租赁单位的管理,凡是没有经过行业确认的,不得在我市从事设备租赁业务;三是利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办理设备管理工作事项,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将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检测机构通过网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四是实行转场保养制度,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后,未经保养不得转场安装;五是规范设备拆装告知审查程序,提高安装、拆卸环节的现场抽查频率,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六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在发放设备使用登记证时,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原件,在使用登记证上注明司机、信号司索工的姓名和岗位证号,做到机械和操作人员的一一对应;七是强调设备使用年限的透明化管理,使用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起重机械和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器,在设备的使用登记证上标明使用截止日期,起到警示作用,提高现场的安全监管效率;八是实行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附着装置的检验,对使用超过一年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塔式起重机首道附着、施工升降机末道附着,应委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做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控制。通过落实一系列的设备管理措施,解决了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效地消除了设备安全管理隐患,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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