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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气象灾害(高温)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扬建安监202223

 

各地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10天我市受副热带高压控制,以持续性晴热高温天气为主,大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38~40℃。扬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于851240分起启动我市气象灾害(高温)IV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一、施工现场露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1.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二、施工单位根据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三、做好夏季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生活区、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四、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状况,如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属地主管部门。

五、各地安监机构应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落实不力的建筑工地,应要求及时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于高温预警时拒不按照要求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的,从严从重进行严肃处理。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22年8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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