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22〕10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 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6号)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一线化”“基层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2〕76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参加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两天。
地点:扬州扬鹏锦江大酒店(扬子江北路108号),三楼锦程厅。
二、培训内容
(一)2022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1. 观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分管领导讲话。
3. 《安全生产法》解读。
4. 《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2022)》解读。
(二)2022年8月23日下午2:30-5:30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读。
6. 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培训。
(三)2022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
7. 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培训。
8.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预防培训。
(四)2022年8月24日下午2:30-5:30
9.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培训。
1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培训。
三、培训方式及对象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培训对象及参加线下培训时间如下:
1. 市安监站,邗江区、广陵区、开发区安监机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人员。(8月23日、24日全天)
2. 市区主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8月23日上午)
3. 扬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资深专家。(8月23日下午)
4. 市区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单位和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8月24日上午)
5. 市管重点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等。(8月24日全天)
以上人员除参加规定的线下培训外,自行安排参加其余课程的线上培训。
四、工作要求
1. 市安监站监督科室负责通知市区主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管重点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等。
2. 市安监站总工办负责通知扬州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资深专家,市区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单位和安装单位主要负责人。
3. 市安监站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大活动申报工作。
4. 请线下参训人员提前20分钟至会场签到,确保准时参训;线下参训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报到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处于居家健康监测者请勿参会。
5. 参加线上培训的人员,由参训单位于培训开始前20分钟登录腾讯会议客户端,进入会议室,并将参会账号名称修改为“本单位名称+集中观看人数”。为保障网络流畅、提升培训效果,请参训单位组织集中观看,避免一人一客户端登录。
6. 线上培训网址(两个均可):
1、https://meeting.tencent.com/l/LvWMLavLGpkF
2、https://meeting.tencent.com/l/dMDw6wxCLkhH
7. 各地按要求自行组织本地区的培训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各地安监机构将附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线下报名表》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线上统计表》于2022年8月15日下班前报市安监站总工办。
联系人:刘锦,联系电话:82987278,18112120518,邮箱:2496793466@qq.com。
附件: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线下报名表
2.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线上统计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