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23〕13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受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各类施工事故易发。为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合理制定冬季施工措施
应根据气候变化,针对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在遇到恶劣天气可能会造成施工危险时应停止作业;要加强作业人员冬季施工御寒保障,提供必要的保暖、防冻、防寒、防风物资,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具,确保作业人员防护到位。
(二)加强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结合每月“安全管理教育日”,组织一次全员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寒潮等恶劣天气下防雨雪、防风、防火、防毒等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每日晨会制度”,针对当日天气特点,做好班前安全提示,规范施工现场操作行为。持续开展一线工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按照程序开展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进一步提高冬季施工安全主动防范、自我保护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一是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对消防安全风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制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每日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设备、设施及灭火器材的配备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要求,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三是要严格落实动火、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用电操作规程,相关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宿舍区用电不得私拉乱接,不得明火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未经消防验收存储柴油,杜绝使用非法加油车加油现象。
(四)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
严格危大工程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执行、验收全流程管控;高支模、深基坑监测、有限空间作业等危大工程应有针对性地落实恶劣天气应急消险措施。
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在“省安全管理系统”中报告上月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包括工程实施进展、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巡查、安全员现场巡查、隐患排查的文字说明、相关数据、现场照片等。
(五)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建筑起重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防倾覆、防坠落的能力;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并及时做好相应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设备安拆作业;在恶劣天气过后,必须及时清除设备的积冰、积雪,并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和试运行工作,经试运行良好后,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六)加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做好强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下围挡、脚手架、办公和宿舍等临时设施加固工作,以增强稳定性和抗倾覆性。恶劣天气前后有针对性开展工地围挡、办公和宿舍临时用房、脚手架、室外广告牌等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基础牢固,拉结、斜撑等防风、加固措施到位,严禁在建(构)筑物屋面堆放材料。在雨雪天气好转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霜冻,0度以下气温,应关闭室外喷淋并停止湿做法作业施工。
(七)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
工程参建各方应根据冬季施工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应对冬季突发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制定应对雨雪、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成立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抢险可能使用的物资设备。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注意接收相关的气象安全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有关防范工作要求。
二、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地住建部门以及下属职能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根据冬季施工特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冬季施工防风、防雪、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防火灾、防中毒等安全保障措施,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在此期间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三、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在建项目和企业自查。各在建项目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项目冬季施工开展专题部署,由项目负责人带队,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1),对施工现场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对市内承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要组织验收,直至安全隐患消除。检查纸质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查,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省安管系统 ”。
(二)执法检查。各地住建部门以及下属职能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抽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立即整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检查结果由属地住建部门汇总后报市住建局,联系人:刘锦,联系电话:82987278,邮箱:2496793466@qq.com。
市住建局将在“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中重点检查企业、在建项目及主管部门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情况不佳的企业、项目和地区予以通报。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2.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汇总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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