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23〕14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建管〔2017〕17号)精神,为树立典型,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经各地住建部门推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评审、公示,决定授予“GZ342地块(D区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3#、5#-13#、15#-21#楼及住宅南侧主入口、(C、F区块)项目C-1#楼”等231个项目“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扬州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名单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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