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安监(2008)16号
市区及邗江区各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分四个阶段对建设工程脚手架、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和起重设备进行了专项整治,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巩固提高去年强势整治的成果,将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现决定继续对上述四个方面进行深化整治。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整治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施工临时用电;第二阶段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和文明施工。现将第一阶段工作布置如下: 一、脚手架整治内容 建筑施工脚手架必须由专业队伍搭设,进一步强化资质和许可证管理,严格作业人员素质教育和资格考核;脚手架搭设单位应按照工程实际认真组织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必要的验算结果,专项方案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超过30米的或悬挑式等特殊类脚手架及高支模等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严禁随意变更方案;脚手架搭设前钢管、扣件和安全网应按规定送检,钢管应除锈并刷防锈漆及面层漆;脚手架基础应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贯通的排水沟槽;按规范设置内档防护,所用平网及其它防护材料应合格;脚手架应随主体同步搭设并超出施工层一步;模板支撑、料台、物料提升机等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滑(溜)槽;主体结构10层以下的脚手架必须设置人行通道(斜道),主体结构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必须安装人货两用的施工电梯;施工电梯、塔吊等起重机械超过行业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规定淘汰的产品禁止使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脚手架搭设存在严重问题,现场使用的安全平网、立网未达到全部合格的,不得评为各类文明工地。 二、施工临时用电整治内容 施工单位应组织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按规定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等);电气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实施布置,不得随意变更;现场值班维修电工配备应满足施工要求,电工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严格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独立配电室,使用面积应大于9㎡;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大力推行使用标准电箱,淘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合格电箱;电缆线应按规定架空或埋地敷设;建立完善的电工工作记录。 自发文之日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严重问题的,至6月30日前现场标准电箱达不到总数的40%的,至9月30日达不到55%的,至今年年底达不到65%的,不得评为各类文明工地。 三、实施步骤 3月1日~4月30日,由施工企业组织自查自纠,落实相关要求。 5月1日~5月31日,市安监站组织对市区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邗江区安监站组织对邗上、蒋王、汊河街道办、瓜州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市安监站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及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将发文通报。 6月1日~9月30日,企业组织整改,深化整治成效。 10月1日~10月31日,市安监站及邗江区安监站联合组织达标验收,对未达标企业及项目部进行通报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八年三月五日
抄送: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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