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安监〔2008〕35号
市区各建筑、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对建筑施工工地简易工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2008]22号)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简易工棚安全自查,全面落实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6月12日前报我站。我站将于6月13日—14日组织抽查。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抄送:各县(市、区)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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