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管质〔2009〕5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二〇〇九年元月二十日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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