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设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系统以“提升品质上水平,城乡建设新跨越”为主线,以“问千人、访千家、献百计、做百事”活动(以下简称“双千双百”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有序推进 “双千双百”活动,确保效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凝心聚力抓住新机遇、科学发展实现新跨越”的主题,把中央、省、市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与建设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细化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具体安排,量化各级党组织在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任务,确保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
二、主要任务及其分解
(一)在学习调研阶段,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一千人以上,走访企业(居民)一千家以上。所属各党支部征求意见五十人以上,走访企业(居民)五十家以上。
(二)在分析检查阶段,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活动,梳理建议意见一百条以上。所属各党支部梳理建议意见十条以上。
(三)在整改落实阶段开展“三围绕、三集中”活动:围绕城建工作的重点领域,集中出台和创新一批推动我市建设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加强民生城建,集中解决一批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城市环境整治、公用事业服务、工程质量、新农村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围绕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强化机关管理,集中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机关管理促进年”系列活动,落实整改做实事一百件以上。所属各党支部落实整改做实事五件以上。
三、活动方式及其分工
(一)局领导牵头,局机关处室参加开展八个专题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各单位结合实践自选课题开展调研,向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提交书面调研报告1—2篇(局领导、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课题分工负责)。
(二)在市建设局网站和党建网开辟专栏,在扬州日报和晚报刊登征求意见启示,向市有关部门、企业、社区和各县(市)区建设建工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参加)。
(三)各级党员干部走访重点企业、各县(市)区建设建工部门和联系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各党支部牵头组织)。
(四)分级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居民代表和各县(市)区建设建工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现场征求意见(局级座谈会由局党委负责人主持,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组织,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各单位召开的座谈会自行组织)。
(五)在全系统组织“科学发展在扬州”、“科学发展与城市建设新跨越”大讨论,开展 “我为科学发展献一策”、“我为提升品质出份力”等活动,问计求智于广大干部职工(各党支部组织)。
(六)精心组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在又好又快发展、破解难题、改进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各自组织)。
(七)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和专家学者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各自组织)。
(八)以专题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具体举措,明确相关领导、部门的责任 (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各自组织)。
(九)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开展建设行业“走上街头、上门入户”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主题活动,集中办成一批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事;突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着力破解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各自组织)。
(十)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的实施意见,修订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政策与规章制度,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向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或提出政策建议(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各自组织)。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千双百”活动是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载体,是确保我局学习实践活动体现行业特色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双千双百”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为确保取得实效,本次活动在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活动按要求有序推进。
(三)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学习实践活动督查内容,由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指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敷衍了事、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责令改正。每个阶段结束时,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简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特色做法、先进经验、活动成效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