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安监站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网使用管理

日前,市安监站以扬建安监[2010]4号文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031日起,用于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安全网质量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必须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和《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安全网》(GB5725-1997)、《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等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对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网抽样,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验,在确认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监理单位应严格监控工程现场的钢管、扣件、安全网质量和规范使用,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部门。对向施工单位提供不合格钢管、扣件及安全网的供应单位和租赁企业,由安全监督部门核实后移交有关管理部门查处,同时予以通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禁止本市施工单位向其采购或租用。

市安监站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网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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