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扬建管〔201072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质安〔201055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二○一○年扬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通过开展大检查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改善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此次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市城乡建设局成立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四、检查重点

1、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时是否符合动火审批程序并按规定设监护人员。

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置及消防器材配置是否与消防总平面图相符,临时设施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4、保温材料、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密目式安全网是否符合行业标准,采用阻燃性材料。

5、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各单位是否结合实际,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能否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五、检查时间

本次大检查工作自20101122日开始,至122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松懈、不麻痹,切实把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针对本地、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当前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2、组织开展防火安全专项层级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防火安全专项层级教育,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所辖企业分管负责人,召开防火安全教育会议,宣贯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要求;二是建筑企业组织本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传达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一次以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

3、严格落实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火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防火和安全工作负总责。总包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制止。加强对危险场所动火、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交叉作业、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有序组织和协调,上述施工活动总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现场带班。同时要加大防火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重点整治装饰工程安全隐患,强化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监管,从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几个环节严格监控,杜绝易燃、有毒、有害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各类电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火灾危险性程度,明确划定防火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必须落实专职监控责任人,确保各项监控措施落实到位。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清理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

5、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和灭火救援准备。加强消防设施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做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要建立24小时工作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强化夜间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各项目部要根据施工不同阶段的火灾隐患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将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与施工平面布置等内容统筹考虑,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6、加大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在建工程特别是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住宿,在此的一般动火作业应按二级动火作业审批。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严禁乱拖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

在各地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全市通报。

 

附件:扬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附表

 

 

 

 

 

扬州市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

 

建筑面积

 

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

 

工程造价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3

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6

各项监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7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9

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落实情况

 

10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11

总包单位领导现场带班情况

 

12

分包单位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情况

 

13

现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情况

 

14

是否使用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电器

 

15

施工现场是否明确划定防火重点部位

 

16

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情况

 

17

临时设施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18

密目式安全网符合行业标准情况

 

19

施工现场是否有易燃、有毒、有害建筑材料

 

20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21

监理单位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

 

22

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情况

 

23

监理企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总监(签字):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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