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陈耀才在全省2010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0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第21次联络员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0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年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刚才,爱国同志就去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总体情况来看,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是比较严峻的。通过这次会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更加自觉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扎实做好2011年各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成绩。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   2010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10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初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25,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分析动员和部署。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较大以上事故大幅上升。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后。2010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又出现了反弹。一是事故总量较大。2010年全年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64起,死亡90人,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50起,死亡63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8%,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3%二是较大以上事故反弹严重,共发生6起,死亡27人,较09年分别上升50%145%。分别是扬州邗江区“1.9”御料平台塌坍事故,南通“4.2”中集公司重型压力容器车间探伤房模板坍塌事故,泰州市“7.29”经济开发区产业配套区标准厂房模板坍塌事故,无锡市“8.30”北塘区文教中心工程脚手架整体跨塌事故,南京市“11.26”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沿工程钢箱梁侧翻事故,无锡市“12.26”北塘区丰涵家园吊运钢管脱落所致物体打击事故。去年全省有8个地区未发生较大事故,而有的地区则发生了不止1起。三是部分地区事故总量较大安全形势严峻。南京(2229人)、南通(612人)、泰州(26人)、无锡(711人)、盐城(57人)五个地区事故总量较大,共计42起,65人。四是安全生产稳定性不好。一季度710人,二季度1420人,三季度1824人,四季度25起,36人,数据非常不好,呈线性上升趋势。
(三)全力做好世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及稳定工作。成立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工作会议一是各市迅速成立了驻沪维稳机构。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协调网络体系。二是全面完成了世博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切实加强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维稳工作。加大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实行了世博会期间维稳工作一日一报制,确保了世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得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改进。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2010年,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24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1362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8期,共计69905人次参加考试,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2633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换证考核7个批次,共计54554人次参加考试,对通过考核的40606名有关人员予以换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对发生的64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8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相关处理。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四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改进。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指南》等管理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加大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年初针对持续低温雨雪天气,要求各建设(筑)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施工企业和在建工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春节后,针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巡查。5月中旬,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迅速行动,部署企业自查自纠,组织抽查督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1月份,针对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部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厅及时发文部署:一是立即开展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层级教育,加强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三是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我厅在各地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基础上组织了重点督查。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发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全面部署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均及时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在城市主要广场开展了安全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大型展板,分发宣传资料,在报纸电视等主要媒体宣传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知识。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深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修订并下发了《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2010年前三季度,各地共申报省级文明工地1350项,经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1009项。四季度文明工地现场考核工作已完成,目前成绩正在汇总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七)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努力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在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后,我厅相继下发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立即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对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拆迁项目、燃气管线和供水管线的运营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共检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1449个,建筑面积26596.69 万平方米,发现安全隐患26294处,已排查安全隐患24146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1192个,发现安全隐患2002处,已排查安全隐患1850处;房屋拆除工程项目685个,发现安全隐患802处,已排查安全隐患797处;燃气管线长度17950km,违章占压1331 处,发现安全隐患1330 处,已排查安全隐患713处;供水管线长度18887.4km,违章占压354处,发现安全隐患595处,已排查安全隐患394处。
(八)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杜绝地铁施工安全隐患。624我厅在无锡召开了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经验交流曁现场会,举办了专题讲座,邀请了上海、广州资深专家就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控制、风险控制和地铁建设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无锡市轨道办、南京地铁指挥部、苏州市轨道办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代表参观了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场。其中,无锡市轨道办大力推行一模两化,建无锡特色地铁,突出监理作用、推行不良纪录、标准化的施工现场规范化的施工作业;南京地铁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建立了四级监管体系,实施监理单位、第三方、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四级监管;苏州市坚持现场第一理念,实施领导现场带班和项目现场管理无会日制度。坚持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去、到工作层面上去的理念,规定每周三当天不安排会议,必须到现场工作,对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排查,督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我厅建立了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并将专家库人员按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应急管理分四个专业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推荐上报了4名专家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12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无锡召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推广无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场管理的做法。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去年7月份,在南京召开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动员大会。会上对《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201010月下旬起,共分五期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对于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通过培训提高了我省安监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当前的建筑安全形势,为今后在工作中更好地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创新安全监督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职能部门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12月中下旬我厅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共考核了安监机构103家、抽考监督人员191名,现场随机抽查了98个在建工程、588份竣工工程监督档案。其中考核优秀安监机构19家,合格56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7家;优秀监督人员55人,合格111人,基本合格22人,不合格3人。73%的安全监督机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87%的安全监督人员现场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通过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促进了安全管理和监管机构职责关系的理顺,规范了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明确和强化了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运行,提高了安全监督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此外,为树立我省建筑安全监督现场执法工作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展现我省安全监督队伍精神面貌,便于社会各界对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的识别和有效监督,已设立建筑安全监督统一标识。包括:车辆颜色、侧面文字、统一徽章样式,安全帽颜色、统一徽章,工作牌式样、臂章等,将在春节以后适时发布。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方主体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管理薄弱。一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项目部的管理不够到位,公司层对项目缺乏应有的指导,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时有发生,去年以来四次安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不太理想。830,无锡北塘区文教中心脚手架整体跨塌事故中,分包单位福建溪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近一个月不在场,总包单位技术交底无人理会。此外,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也进入建筑市场,特别是总包单位接受甲方安排将部分项目分包给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例如:810,由湖南三建承建的南京金地自在城项目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调查中发现,该企业将土石方工程违法分包给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上海鹏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106,南通四建承建连云港泰恒华府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死者为外墙保温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连云港鹏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截至今年1月份,我省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依法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36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一年内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集中在二、三级资质企业。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一些政府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及时,规避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未真正重视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三是部分监理企业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严重不到位。四是部分施工现场管理薄弱,安全隐患存在较多。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缺少专职的安全员或专职的安全员配备不到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部分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论证、审查、审批。
2、建筑市场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一是违法分包、转包现象较多,有些工程个人挂靠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混乱。201011月份,我厅对全省建筑市场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在被查的78个工程中,3个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1个工程应公开招标未进行公开招投标,1个工程未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1个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2个工程未按图纸施工,2个省外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涉嫌转包或挂靠。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特别是乡镇、开发区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项目未报质量、安全监督和未办施工许可而发生亡人事故的工程项目,体量不大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而且基本集中于各类开发区中。近年来,各类开发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盲区问题突显,前三年来各类开发区工程安全死亡事故61起,死亡75人,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三是安全事故处罚不到位。对事故单位除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外,市场行为处罚没有跟上,缺少明确的处罚标准,此外,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对监理企业也缺少相应处罚。
3、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不足,操作人员三违现象仍相当严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相互压价竞标,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再加上有些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一直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纯粹的消费性投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存在偏差,在施工中为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挪作他用,施工设备破旧,使用不合格的施工设备和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直接降低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准。此外,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不足,造成人员培训工作不到位,操作人员三违现象仍相当严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学校流于形式,绝大部分农民工上岗前未受过较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严重不到位,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十分普遍。例如:713,由江宁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陵翠屏奔牛谷街区33号楼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桩基洞内积水,水泵发生脱落,一人在没有采取送风措施下至桩基内取水泵发生窒息,另一人下去施救同样窒息。充分说明工人不清楚必要的安全常识。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无相关证件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存在较大事故隐患。例如,去年115日,江苏凤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凤翔花园F区停工工地塔吊倾覆事故,致2人死亡,就是因为在停工阶段,甲方私自雇用7名无拆装资质、无拆维操作证的人员对塔吊进行维护保养,导致发生塔吊倾覆事故,而且该工程无监理单位。
4、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偏少,监管力量明显不足。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张,一些地区建筑安监人员明显不足,尤其是县(市、区)级安全监管机构十分薄弱,而村镇建设面广量大,而安全监管机构几乎是空白,1124,南京江宁一在建民宅两天盖三层,突击抢进度致跨塌,伤9人死1人;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建设落后,安全监管经费不足,交通工具和必要的装备配备不到位,有些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不能有效履行安监职责。此外,部分地区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大。安全检查形式单一,安全监管手段落后,行政强制措施和能力不足,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对发生事故工程所涉及的各方责任主体处理不到位,尤其是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执业从业人员处理不到位,两场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三、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战略目标的起步之年。112,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到在过去的五年实现了四个显著下降,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反映安全发展状况的主要相对指标显著下降。而总结我省过去五年建筑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则是07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达到最高点(80起,106人),0809两年实现双降,去年再次出现反弹,安全生产总体运行状况不太稳定。这充分说明,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还要不断的狠下功夫、打牢基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做好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主体、把握主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围绕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控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的目标,着力构建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切实提升建筑安全监管水平,为全省建筑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住建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要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三是要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要利用省市建筑市场信用平台,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对工程现场管理的促进作用。四是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五是要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加强施工现场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对无证上岗、不经许可上岗等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2010]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结合我省建筑施工特点和实际情况,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这项制度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来说,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要实行重大隐患整改,企业负责人到场监督整改制度,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我们将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继续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安监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各安监站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实效。二是切实提高安全监督队伍素质和监管水平。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安监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不高问题,今年将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工作,尤其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管理等方面强化培训,提高现场一线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和更新安全监督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咨询参谋作用,入库专家将参与我省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鉴定,参与我省省级文明工地的现场考核工作,参与我厅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参与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四是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救援应急队伍。根据《建质[2010]164号》文的精神,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增强应对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推动各省辖市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在全省建立安全施工应急的救援体系。针对建设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关键工作岗位等事故预防重点,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专项应急演练。
(四)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深化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评审原则,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加大对市和县(市)级文明工地考核检查指导力度,提高市县级文明工地创建水平。重点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努力缩小文明工地创建水平上地区差异,加强区域间交流学习借鉴。目前,常州、盐城、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等地为提高建筑工程现场标准化建设水平,印制下发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图集。无锡市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图册,并在招投标文件中体现,必须按图册中规定的现场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要求进行文明施工。二是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杜绝少部分地区存在虚报数量,将没有达到工作量的工程也纳入申报范围的情况,真正发挥文明工地的示范作用。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三是努力提高各方主体参建积极性。提高建设单位创建积极性,转变建设单位往往只重视质量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观念,强化其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龙头作用。提高监理企业参与积极性,解决少部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相对缺乏,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条文不熟悉,安全知识水平低于施工企业人员水平的问题,以文明工程创建活动提高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水平。
(五)推动全省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一是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目前,全省已有部分地区就加强现场管理,推进两场联动方面,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盐城市出台了《盐城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安全相关人员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以量化考核扣分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综合考核扣分情况依法进行相应处理。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市等将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市场行为管理相联系,实行了两场联动。二是督促各地安监机构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要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努力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工程建设量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还将持续。一是工程项目数量的逐年增加,使建筑施工扬尘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造成城市建设扬尘污染增加。三是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周边施工工地扬尘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在加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办法,采取典型示范引路,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绿色施工。绿色施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较多,要着重围绕四节一环保四新一化,在扬尘控制、提高主要施工材料周转率、减少噪声和光污染影响、紧凑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控制对道路临时占用、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严控施工污水溢漏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法检查。积极研究出台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凡施工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凡扬尘控制措施和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项目,一律通报批评,一律停工整顿。凡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一律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档案,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投标等市场行为。凡受处罚的项目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标准化工地,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记分处理,不得评优评奖,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引导各市建设、市容市政部门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七)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是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去年年底,我厅与省安监局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发生事故总量核对中,存在一定出入,主要是少数地区存在漏报瞒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去年下半年,省安委会开始实施对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挂牌督办事项,督办信息情况要在省安监局网站上和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办工作在60日内完成,对督办过程中工作不力,相互推诿或是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因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准确处理意见或建议。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结案。四是要严格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要让企业和注册人员意识到一旦发生事故,所付出的成本、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违法违规所得,要深深感受到切肤之痛。
(八)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南京、苏州、无锡三个城市全面开展了轨道交通建设,未来十年,我省将有7个城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要求。围绕六个着力全面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一是着力健全参建各方责任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5号中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七方主体的责任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各级主管部门要将责任体系的落实作为今年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二是着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建立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是着力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技术和管理要求高、参与单位多,建立层级统一协调机制,对于发挥区域优势、共享区域资源、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我厅将在搭建交流平台、建立省级专家库、建立统一的城市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省级应急救援响应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四是着力培育适应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人才和队伍。针对我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人才紧缺的现状,我们要在充分利用全国其它省市轨道交通人才基础上,结合我省人才和队伍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本省优势企业和人才。五是着力强化安全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轨道交通办)要建立经常性、专项性监督检查制度,对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六是着力抓好总结提升工作。适时总结安全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逐步上升为我省轨道交通建设的指南、作业指导、工法和标准等。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已进入冬季施工期,各地要有针对性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春节过后随之而来的是春季施工高峰期,春节期间,雨、雪等气候原因将给施工现场复工造成一定影响,节后复工初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之一,机械尚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施工人员也易处于松懈麻痹思想状态,因此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节后复工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复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和我省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
同志们,2011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我们要认清形势、牢记责任,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在这里感谢大家一年来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付出的幸勤劳动,在这里提前预祝大家春节快乐,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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