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0年度江苏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119日)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全局,突出预防、突出监管、突出责任落实,扎实抓好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抓好安全基础工作、抓好组织协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努力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素质,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治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保持在控制指标以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持总体平稳态势。
一、 2010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截止20101231日,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64起,死亡90人,与去年(50起,死亡63人)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4起、死亡人数增加27人,分别上升28%和42%。今年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总死亡人数内控制在指标之内。20101227日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对交流会,所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各市已与省安监局统计中心进行了核对,各地今年所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省安监局的统计数字基本一致。
 
20092010年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比较(见附件)
 
20092010年度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较(见附件)
 
    2010年度各市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和控制目标比较
今年全省有8个地区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分别是:南京、无锡、南通、盐城、泰州、连云港、常州、扬州死亡人数普遍高于去年;南京、南通、盐城、泰州死亡人数都超过省厅下达的控制指标,无锡死亡人数与控制指标持平,淮安两年没有发生亡人事故。
 
20092010年度各市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较(见附件)
二、专项分析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29起、死亡32人,占总数的45%35%;坍塌跨塌事故4起、死亡14人,占总数的6%15%;起重伤事故13起、死亡15人,占总数的20%17%;物体打击事故5起、死亡5人,占总数的8%6%;机具伤害事故7起、死亡7人,占总数的11%9%;中毒、淹亡、触电事故各1起、死亡4人,占总数的4%5%;场内车辆伤害事故1起、死亡1人,占总数的1%1%
(见附件)
 
事故部位:脚手架事故14起、死亡16人,占总数的22%20%;塔吊事故12起、死亡14人,占总数的19%18%;洞口和临边事故5起、死亡13人,占总数的8%16%;模板事故10起、死亡12人,占总数的16%15%;屋面外墙事故4起、死亡4人,占总数的6%5%;桩基、基础事故4起、死亡4人,占总数的6%5%;卸料平台事故4起、死亡6人,占总数的6%7 %;施工机具事故各5起、死亡5人,占总数的8%6%;外用电梯事故1起、死亡1人,占总数的1%1%;其它事故2起、死亡2人,占总数的3%2%
(见附件)
事故发生地区:南京22起,死亡29人,占总数的34%32%;无锡7起,死亡11人,占总数的10%12%;常州6起,死亡6人,占总数的9%6%,盐城5起,死亡7人,占总数的8%7%;苏州5起,死亡5人,占总数的8%5%;南通6起,死亡12人,占总数的9%13%;连云港3起,死亡4人,占总数的5%4%;扬州2起,死亡4人,占总数的3%4%;泰州2起,死亡6人,占总数的3%7%,镇江3起,死亡3人,占总数的5%3%,徐州2起,死亡2 人,占总数的3%2%;宿迁1起、死亡1人,占总数的1.5%1%
(见附件)
企业所在地:本省企业发生事故52起,死亡70人,占总数的81%77%;外省企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20人,占总数的19%22%
(见附件)
三、2010年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判断
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总体可控但形势不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上升。2010年度全省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64起,同比去年上升28%。二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上升。全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共造成90人死亡,同比去年上升43%。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全年共发生6次较大以上事故, 分别死亡3人、7人、4人、3人、7人、3人,相比去年同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群死群伤事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较明显。2009年高处坠落、坍塌和起重伤害分别占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前三位,高处坠落事故28起、死亡31人,占总数的56%49.2%;坍塌事故7起、死亡13人,占总数的14%20.6%;起重伤害事故5起、死亡8人,占总数的10%12.7%。今年以来,高处坠落、坍塌和起重伤仍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高处坠落事故29起、死亡32人,占总数的45%35%;坍塌跨塌事故4起、死亡14人,占总数的6%15%;起重伤事故13起、死亡15人,占总数的20%17%;这三项加起来事故起数达46起,占总事故数的71%,死亡人数5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67%。充分说明各地主管部门对这类事故的治理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较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较多。今年以来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死亡事故升幅较大,全省建筑业形势不容乐观,发生了6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一是:19日,在扬州邗江区,由南通华硕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扬州市彩弘苑7#楼工程,现场工人在11层卸料平台向14层转运支撑模板的钢管扣件时,违章操作,导致料台严重超载,致使固定平台的后端钢筋吊耳折断,造成料台失去平衡,发生倾覆坍塌,造成平台上操作的3名工人高空坠落,3人死亡。二是:42日,在南通港闸区,由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南通中集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型压力容器车间工程,现场工人在进行顶板混凝土的浇筑过程中,模板支撑系统发生坍塌,在混凝土浇筑工作面上的8名工人随混凝土从13.8米高处坠落至底层地面,造成8人被埋,其中7人死亡。三是:729日,泰州市经济开发区产业配套区标准厂房二标段工程,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四是:830日,无锡市北塘区文教中心工程发生脚手架整体跨塌,造成3人死亡。五是:20101126日,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横向发生180度翻转,导致7人死亡,3人受伤。六是:2010 1226日,无锡北塘区丰涵家园三期五标段,塔吊在起吊26根钢管过程中,突遇大风,引起所吊钢管在空中晃动、倾覆、滑落,落下的钢管将经过此地的3名工地工人砸中,至3人死亡,其中2人是在工地实习的大学生。从上述6起较大事故发生的情况看,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尤为严峻,部分地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呈现多发势头,较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其中,泰州经济开发区2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南通中集压力容器车间1起事故,造成7人死亡,这2起生产安全事故已分别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无锡在4个月内先后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 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南京“728”丙烯管道泄漏爆炸和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钢箱梁倾覆事故的发生,给人民主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教训极其深刻。此外,外省企业(含中央企业)发生事故较多,全年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20人,占总数的19%22%
今年以来,全省各行各业发生各类事故19712起,死亡5729人,分别下降2.46%2.42%,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99.62%。发生重大事故3起,死亡51人,发生较大事故63起,死亡242人。全省总体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进度目标以内,但部分行业领域指标控制压力较大,事故总量比较大,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较大,建筑业领域部分地区已超出或逼近控制指标,全省建筑领域共发生安全事故94起,死亡123人,事故起数上升6.82%,死亡人数下降8.21%,其中较大事故7起,死亡30人。全省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我省建筑业发展仍然保持相对较快发展,主要是:一是我国持续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对建筑业发展产生了强劲拉动作用,使建筑业延续了去年底以来的发展态势;二是区域战略规划的实施促使各地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城市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这些都为建筑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三是各地进一步加大建筑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了全省建筑业持续稳定增长。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省共实现建筑总产值12400亿元,同比增长17.2%,工程结算收入10300亿元,同比增长10.9%;实现利税850亿元,同比增长16.4%,完成利润500亿元,同比增长24.3%,已超额完成建筑业产值15%的目标。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也面临更大的困难和压力。一方面,各级政府为了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任务和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将更重。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况下,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加之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建筑安全生产意识在部分地区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呈现多发态势,给建筑行业发展,给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企业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工作不能适应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生产上的投入严重不足,只顾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模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经济意识淡薄,对施工现场和项目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二是有些建设(开发)单位没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三是部分工程监理企业没有真正肩负起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定位不准,现场监理人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监督整改,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前期安全因素重视不足,重大危险因素判识不明,地质类别不清,客观上缺乏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指导。
(二)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存在漏洞。一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不到实处。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甚至充当起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救火员,不停地开展各种检查,督促和推动企业进行整改。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高位截瘫,层层衰减。越是到项目部、生产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就越薄弱。不管上边怎么要求,下边就是我行我素,无动于衷,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漠。致使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十分突出,使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力量不足,尤其是县(市、区)级安全监管机构十分薄弱,而村镇建设的安全监管机构几乎是空白。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建设落后,安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缺少交通工具和必要的装备,多数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监管手段滞后,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管能力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导致在监管效能上层层衰减。三是事故上报不够及时,有迟报、瞒报、漏报的现象,没能按照事故快报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有的事故拖了几个月才上报,有的编制种种推理由推卸事故责任,给事故调查处理增加了难度。在省安生办2011年元月7日召开的“2010年度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会议上,我厅在与省安监局核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过程中,发现有的地区在事故上报工作中还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希望2011年要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从业人员安全观念淡薄。一是建筑行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层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针对性差。相当数量的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知识培训,整体安全素质不高。二是部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缺乏了解,离岗现象较为严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履行职责,不能实施有效的监控。个别项目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该工程安全报检备案时不一致,存在私招滥雇的现象。三是从业人员大多只知道凭经验办事,心存侥幸心理,不遵守操作规程,这些都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埋下了极大的事故隐患。
(四)建筑市场管理秩序较乱、矛盾突出。一是基本建设手续不全或者是先开工后补手续、审批程序倒置。有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监,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之外;城乡结合部项目建设及农民个人建房,安全生产基本无人监管,致使这些区域里的工程项目在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率也比较高。二是以包带管、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劳务层用工不规范,私招滥雇民工、临时工,一线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三是一些项目业主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审批和报建、报监、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未能真正担负起所应负的安全责任。四是对省外(含中央企业)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所用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外聘人员,没有上岗证书,工地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起数也是比较多的。

(原文图表见附件)


附件:
2010年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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