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保养,预防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扬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保养暂行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扬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保养暂行规程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抄送:省建管局质安处,市安监局、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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